拾荒婦撿2串衛生紙遭索賠18萬元 又再被求償359萬結果出爐

上報快訊/吳婕瑜    2023年02月21日 11:29:00

高雄市一名林姓拾荒婦2021年在路邊撿拾2串衛生紙,不料卻遭李姓女子報警提告、提告竊盜,林婦因不懂法律、害怕坐牢,遭李女索賠18萬元,但事後林婦不滿賠得太多,怒告李女恐嚇取財;而李女也不服,又反控林婦誣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59萬。對此,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李女求償無理由,駁回請求。



 



判決指出,65歲的林姓拾荒婦人,2021年8月間騎腳踏車行經鳳山五甲地區,見李女家門外的花盆旁邊放著兩串衛生紙,誤以為是沒人要的垃圾,順手將兩串衛生紙拿走。隔天上午,李女發現衛生紙不見了,便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查出林婦涉案,並通知對方到案說明,林婦接到警方通知後,帶兩串衛生紙趕到派出所。2人商談和解時,李女主張衛生紙是放在機車上,不是放在花盆旁,並非無主垃圾;除了要求林婦用798元買下衛生紙,還索討100倍懲罰賠償金。



 



林婦因為對法律不熟,聽到恐怕要坐牢覺得恐懼,趕緊同意和解,共賠償7萬9800元給李女,雙方也簽下和解書。不料,李女半個月後又向林婦索討10萬「法律顧問費」,林婦因擔心坐牢又匯了10萬元給李女,前後共付了18萬598元。後來法官考量兩人已和解,僅依竊盜罪處罰金1000元,緩刑2年。



 



但李女質疑林婦犯後態度不佳,認為法官「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仍維持原判決;而林婦則害怕對方會一直上門要錢,在友人的建議下反告李女恐嚇取財,但李女否認恐嚇,更就此案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除了向林婦索賠359萬2000元,還要求對方在4大報刊登3天道歉啟事。



 





 



竊盜罪一案經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女提出就竊盜部分索賠,沒有理由,簡易庭認事用法無誤;日前雄院駁回上訴,林婦維持原判決刑度確定。



 



林婦提告的部分,法官認為,林婦雖因竊盜2串衛生紙侵害原告財產權,但已經賠償和解,且李女明知林婦沒有賠償「100倍衛生紙價格」義務,仍出言恐嚇貪取不法利益。去年底依恐嚇取財罪判李女有期徒刑1年,並沒收17萬9800元的犯罪所得。



 



至於李女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為李女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無理由,於法無合,判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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