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及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涉嫌收受達德公司賄案,檢方聲押6人,雲林地方法院於3月10日,裁定只有達德公司潘姓前執行長收押,其他包括沈宗隆等5人全部交保或請回,地檢署認為,沈宗隆與此案的鍾姓包商有高度串證、滅證之虞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15日裁定,沈宗隆、鴻捷營造負責人鍾慶郎部分撤銷,發回雲林地院外,達德公司前執行長潘正綱則駁回。雲林地院晚間也開庭重審。
經過8小時審理,在今天(16日)清晨5點半重新裁定沈宗隆、包商鍾慶郎2人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
此外,調查尚未結束,監察院14日公告的廉政專刊,發現沈宗隆2020年財產申報不實,並未據實申報6筆配偶保險、本人及配偶債務各1筆,被重罰120萬元。
雲林地檢署指出,達德集團在2020間打算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卻遭到地方人士與議員反對,且向政府申請相關證照時也不順利。集團為求沈宗隆與其他議員的支持,疑似透過集團潘姓執行長的老婆,和王又民議員的助理,兩人是姊妹的這層關係,涉嫌藉由包商、白手套等,以高報工程款夾帶賄絡的方式,向沈宗隆等人行賄,金額高達2600萬。
法院10日裁定潘男收押,沈宗隆200萬元、鍾姓包商100萬、王又民50萬、潘妻6萬元交保,王又民的游姓助理無保請回。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該案屬重大案件,法院卻未以合議庭進行審理,顯然有不當之處。另外,檢方認為沈宗隆、鍾姓包商涉嫌行賄、受賄的證據相當明顯,且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又有高度串證、滅證及逃亡的可能性,的確有羈押的必要,下午對沈及鍾兩人正式提出抗告。
根據14日在監院公布第199期廉政報告中,明載沈宗隆2020年12月1日有財產申報不實狀況,沈並未據實申報6筆配偶保險、本人及配偶債務各1筆,提出理由也不足採信,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因此監院重罰120萬元。
出稿時間︰3/13 20:00
更新時間︰3/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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