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追猛打株連家人 港府收回羅冠聰母親公屋

洪毅    2024年06月17日 16:00:00

在香港「反送中」抗爭5周年之際,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日前被香港當局列為「指明潛逃者」之後,其在香港的舊居、其母居住的公屋,近日遭港府以違反租賃協議,進行非法活動等理由,強行收回。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日前被香港當局列為「指明潛逃者」之後,他在港的舊居、其母居住的公屋近日被當局收回。去年中,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曾公開表示,會對羅冠聰等海外通緝犯「窮追猛打」。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香港房屋署官員16日表示,收回羅冠聰母親的居所,是因為他們拖欠租金,違反租賃協議,從事非法活動,報告收入及資產情況不實等理由,官員還說早在3個月前就已發函,表示將於本月收回該公屋。



 



公屋」是香港政府為無能力負擔租屋或購屋成本的民眾提供的房屋政策,因此申請租住公屋須經過一定的程序,也有一定規範,例如將其轉租他人,可以構成逐出公屋的理由。羅冠聰母親居住的公屋被收回後,政府將予以翻修,再轉租他人。



 



現年30歲的羅冠聰,2016年與黃之鋒、周庭等人成立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是2019年「反送中」抗爭的主要參與者,並在隔年7月北京當局制訂香港國安法以前,逃離香港。



 





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的羅冠聰(左起)、黃之鋒、周庭。(美聯社)


 







 



羅冠聰出逃後,港府指控羅冠聰「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並在2023年7月對羅冠聰等8人發布通緝,懸賞100萬港幣。當時特首李家超就揚言,要對他們「窮追猛打」,還把羅冠聰父母、兄長帶走問話,如今在其母親居所被收回後,尚不清楚她及家人的去向。



 



本月12日,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宣布,對羅冠聰等6人實施財產禁制令及註銷護照,鄧炳強當時還說,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都是最高可處7年徒刑的違法行為,包括合夥創業,甚至訂閱羅冠聰的個人Patreon、YouTube帳號都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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