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國兩會】毋需香港立法會同意 「港版國安法」由北京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實施

國際中心    2020年05月21日 22:35:00

受到新冠肺炎影響,讓中國2020年的全國兩會被迫延後舉行。



 



在全國政治協商會議(簡稱全國政協)第三次會議21日登場後,即將於22日開幕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於21日晚間9時40分、由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召開記者會,針對本次議程和各個委員會的工作或提案,對現場媒體進行問答。



 





 





 



其中,在記者會開始之前,一篇由《香港01》報導的消息,卻讓各界對本次人大會議感到高度好奇。



 






 



該篇報導指稱,人大記者會上將公佈,因應香港或成為國安隱憂,人大議程將包含一款全新版本的「香港國安法」,藉此防堵香港的國安漏洞。新版國安法主要對應四種「威脅」: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與外部勢力干預。



 



央視稍早公佈的議程中,也明顯地將「港版國安法」列入22日審議議程之內。



 



當被問到議程中與香港有關的提案時,大會發言人張業遂表示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完全必要的。」




 





因為兩會召開、北京天安門廣場戒備升級。(湯森路透)


 



全國人大22日議程,除了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2019至2020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報告、審查中央與地方政府預算之外,以及可能修改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最令外界震撼地莫過於第五項,也將審議、一份名為《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簡單來說、就是以人大的權力,在香港現行《基本法》允許的框架上,制定一份屬於北京中央立場的香港版國家安全法。



 





 



而這個新法案與《基本法》23條不同,藉由全國人大立法後,直接置入《基本法》附件實施,毋需透過香港立法會審議。



 





習近平(左)與李克強21日出席中國全國政協第三次會議。(湯森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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