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歌法》實施日6/12為反送中周年 5大灰色地帶易觸法

尚國強    2020年06月05日 16:02:00

香港特區立法會4日審議並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的票數三讀通過了《國歌條例草案》,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隨後表示,《國歌法》歷經逾2年的審議終獲通過,相關條例將於12日公布後隨即生效,港府將「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令公眾尊重國歌」。



 



巧合的是,6月12日恰為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周年紀念日,2019年同日上午,立法會原定二讀辯論《逃犯條例》,大批港民包圍立法會阻止草案二讀,不料發生激烈衝突。



 



港警當日下午4時於金鐘地區施放多枚催淚彈、橡膠子彈和海綿子彈,造成抗議民眾多人受傷,最終,立法會秘書處只得宣布取消當日立法會大會,自此,「612」即被視為反送中運動的重要日子之一。



 





 



罰則更為嚴格



 



根據香港《無線新聞》4日的報導,立法會當日審議《國歌法》時,民主派議員陳志全、朱凱迪衝出主席臺拋出「有機肥料」,代主席李慧瓊隨即宣佈會議暫停,陳朱兩人遭到驅逐,大批港警同日下午1時10分抵達會議廳調查,下午4時45分復會,但地點已改為其他會議室進行。



 



針對草案內容,香港民主派提出的21項修正案,悉數遭建制派議員,民聯張華峰更表示,侮辱國歌是踐踏國家尊嚴屬嚴重罪行,「應給予阻嚇性的罰則」,由於建制派於立法會中掌握多數優勢,香港《國歌條例草案》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的票數通過。



 





 





香港警察4日前往立法會處理「有機肥料」。(湯森路透)


 



 





 



《國旗法》和《國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年開始實施,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據《基本法》第18條的規定,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8年初便已推動《國歌法》相關立法工作,2019年1月完成《國歌條例草案》一讀並進入二讀階段,原定於2019年6月恢復二讀,但因反送中運動造成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長期停擺,才延至2020年5月27日進行。



 



另外,《國旗法》和《國徽法》兩部全國性法律已於1997年同樣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制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在1997年7月1日生效。



 





 



5大灰色地帶易觸法



 



香港媒體《香港01》也整理出了5大易觸法的灰色地帶,包括二次創作國歌、私下二次創作、不以普通話唱國歌、餐廳中聽聞國歌是否要起立、以及「噓國歌」等,提出解釋。



 



根據《國歌條例草案》第15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即屬犯罪,國歌並非流行曲,不可憑個人喜好改變,也強調創作時的意圖和動機。



 



其次,若港人私下以其他方式唱國歌或對國歌進行二次創作,「不會違法」,若被旁人拍攝並於網路上散佈,責任在「拍攝者及發佈者」。



 



再者,若非有意圖地以變調方式演唱或故意侮辱國歌,並不視為犯法。



 



第四,徦若於茶餐廳用餐時正巧遇上播放國歌,該如何辦理?根據《國歌條例草案》第4條,茶餐廳並不被視為規定的場合,用餐民眾不必起立或跟隨演唱。



 



最後,球迷在球賽時「噓國歌」,是否已觸犯法例?根據《國歌條例草案》第15條,任何人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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