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在家鄉發生的殺害男童命案,讓當事人成為嫌犯、並從此失去自由長達26年時間;所幸在律師和當事人堅持之下,多年來不斷提起上訴,終於在無數次的申冤後,成功獲得無罪釋放,但消耗的人生卻已無法取回。
《澎湃新聞》報導,江西省高等人民法院4日下午宣判,發生在1993年10月的「張玉環故意殺人案」,因為原先審判事實不清且證據不足,裁定嫌疑人張玉環無罪釋放,也讓他終於在26年、9778天之後重獲自由。
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开庭再审
https://t.co/koKKububNG 7月9日上午9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经历一个上午的庭审,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辩护律师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了无罪辩护。 pic.twitter.com/2XAEZv9aPa
— 民生观察 (@minshengguancha) July 10, 2020
這件案子得回溯至1993年10月,江西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的張家村,發生一起命案,兩名張姓男童被人殺害,僅3天後、鄰居張玉環被認定為嫌犯,並做出了唯二的口供。
但在南昌法院首次開庭時,張玉環不斷申冤、自稱口供是遭到警方屈打成招,可其說法並未被採納,法院在1995年以「基本證據充足」,判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事後重新上訴時,律師卻發現、此次審判期間,並無律師協助張玉環辯護。
張玉環不服判決上訴,江西高院也在2個月後,以證據不足發回重審,因此案件陷入長達6年的「停滯時間」;直到2001年11月,南昌法院再次做出判決,但結果與一審相同,讓張玉環非常不滿,再次提出上訴,但這回高等法院卻做出終審裁決,支持南昌法院的判決,不僅沒開庭、也同樣沒有律師為其辯護。
入獄後的張玉環,持續透過信件向各種單位和機構求助,直到2019年3月,江西高等法院才決定再審此案,並在7月初進行公開審議,由兩名律師代表他進行無罪辯護。
檢察官在庭上說出諸多疑點,如物證缺乏、兩份口供前後矛盾等,認為全案存在眾多缺口,加上毫無客觀證據能證明張玉環殺人,建議法院改判無罪。
重獲自由的張玉環,時隔26年後回到張家村,與年邁母親、前妻與兒子重會,辯護律師也表示,他們會協助張玉環申請國賠,預計最多能獲得7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939萬元)的冤獄補償。
張玉環的冤獄案件,也是中共建政以來、時間最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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