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日本通過防疫懲罰法案 違規個人最高罰100萬日圓

沈寧    2021年02月04日 11:50:00

日本參議院於 2 月 3 日通過法案,對未遵守防疫規定之個人或公司進行罰款。數十個市政府曾回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拒絕住院或逃離醫療機構,在此法案通過前,多數政府只能使用非約束性要求勸說患者。



 



民眾拒絕入院治療



 



《日本時報》報導,目前防疫規定,較嚴重的新冠肺炎患者原則上將留院治療,則中輕度患者會在指定飯店或是家中療養。在此法案通過前縣政府只能使用非約束性要求患者留院,並無強制規定。



 



衛生大臣田村憲久(Norihisa Tamura)在參議院上表示多個地方政府回報,新冠肺炎患者從醫院逃離或拒絕入院治療的情況,並表示「進行罰鍰將會有助於防疫成效」。



 



法案促成因不少民眾從醫療機構逃逸或是拒絕住院,特別矚目的案件是一名重症男子從醫院脫逃,並到 SPA 享受服務和公司上班,聲稱此舉動全因擔心自己的工作。



 








防疫同時需重視人民權益



 



修訂且頒布新冠肺炎特別法案和傳染病法案,確保政府能用特別措施控制疫情,無須頒布緊急國家安全事態。當感染激增至第三階段時,將觸發特別措施,同等政府四級警報系統中第二高的級別。



 



不少人擔心特別措施的法案觸發條件不清楚,負責新冠肺炎的大臣西村康稔(Yasutoshi Nishimura)則回應參議院,政府將使用客觀標準,並再聽取專家意見後做出決定。



 



2 月 1 日眾議院通過法案時曾附議,督促政府考慮實施新的防疫政策或緊急事態下,將人民權利和將會受到的影響納入考量。並表示政府在頒布任何特別防疫政策時,應最先向國會回報。



 





 



考慮提高罰款至100萬日圓



 



修訂草案,對拒絕住院的新冠肺炎患者處以最高 50 萬日圓(約 13 萬 3 千新台幣)的罰款,對不配合衛生當局的流行病學調查,最高處以 30 萬日圓(約 8 萬新台幣)的罰款。



 



政府考慮提高草案中,對新冠肺炎檢測呈陽性後,拒絕住院的患者,最高判處一年徒刑或最高罰款 100萬 日圓(約 26 萬 6 千新台幣),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的最高刑罰為 50 萬日圓(約 13 萬 3 千新台幣)。

 



新冠病毒特別措施法的另一項提出,要求在緊急事態下,對未能配合命令減少的營業時間的餐館和酒吧,處以最高 30 萬日圓(約 8 萬新台幣)的罰款,而在特別措施實施下,對未進行合作的餐館和酒吧最高處以 20 萬日圓(約 5 萬 3 千新台幣)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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