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導,隨著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5日正式開幕以來,有關兩會(包含政協、人大)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草案的審議便倍受矚目。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該修正草案的主要內容一共分為6個部分,包括「增設『總則』一章」、「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職權相關規定」、「完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相關規定」、「適應監察體制改革需要增加相關內容」、「健全全國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權」、以及「加強代表工作、密切與代表的聯繫」。
其中,在「健全全國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權」方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與第二十六條草案內容提出,人大常委會得以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與提請,決定「國務院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任免及撤銷;同時,還可以根據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與提請,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個別組成人員」的任免及撤銷。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往只能夠任免國務院部委首長等「部級官員」,但修改組織法後,副總理、國務委員、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都將可以被任免。
《自由亞洲電台》援引山西憲政學者王志強的分析說明,該草案一旦經兩會通過,現任總理李克強的行政權力將會被削弱、甚至「完全架空」。
「從近期中共高層要求全體黨員必須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的行為準則來看,全國人大必須服從於中共最高領導人──也就是習近平。」這意味著,往後實體權力將被更加集中於習近平一人手中,而不存在任何反對力量。
對此,有分析人士認為,全國人大現在就如同一個「橡皮圖章」般,空有法理權力,但實權卻所剩無幾;無論人大常委會是不是國家最高的權力機構,最終都還是共產黨說了算,「國務院領導層隨時都有可能因此而出現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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