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路透社》、《日經亞洲評論》(Nikkei Asia Review)、《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的報導,日本札幌法院17日判決「禁止同性婚姻」違憲,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此項裁決對日本同婚具歷史且關鍵性的一步。日本也同時是「七大工業國組織」(G7)中唯一還未全面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2019年情人節日本13名同性夫婦,在札幌,東京,大阪和名古屋提出婚姻平權的訴訟。當年9月,另外3對同性夫婦在福岡提起相同訴訟,而最新裁定也可能影響福岡的結果。日本各地的其他4個法院目前也正在審理類似案件,該裁決也可能將帶來巨大的影響。
札幌法院在17日裁定政府「未承認同性婚姻」屬違憲,是日本首個偏向支持同性婚姻的司法裁定。現有憲法將婚姻定義為基於「兩性」雙方的同意,民法中關於結婚的規定使用了「夫婦」一詞。
根據《共同社》的報導,原告方表示「同性無法結婚侵害結婚自由」,遭受了各種法律和經濟上的損失,違反法律之下平等,政府應採取允許同性婚姻的立法。
日本政府方面反駁稱「憲法中並未設想同性婚姻的架構,不屬於歧視。」表示民法上的婚姻制度為提供法律保護「夫婦養育子女的共同生活關係」,然而不承認同性婚姻屬於「國會的立法考量範圍之內」。
【違憲判決!】法律上同性のカップルへの婚姻を認めないことは、合理的な根拠を欠く差別的取り扱いであり、法の下の平等を定める憲法14条に違反する、と判決が下されました。実質的な勝訴です!!!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 #札幌0317 pic.twitter.com/0yHR95ZZdk
— MARRIAGE FOR ALL JAPAN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 マリフォー (@marriage4all_) March 17, 2021
目前日本的法律規定中,同性伴侶不能繼承其伴侶的資產,且不能共同擁有子女。儘管各城市頒發的規定不同,有些擁有醫院探視權和共同租屋等權利,但仍然不允許與異性戀夫婦享有相同的合法權利。
然而,其中6名原告要求因無法合法結婚而遭受的痛苦,日本政府需賠償每人100萬日圓(新台幣約26萬元),札幌地方法院則駁回賠償要求。
It is time for Japan to say 'I do' to marriage equality https://t.co/kL1S92eOCV @GoldmanSachs #sapporo0317 #札幌0317 #結婚の自由をすべての人に
— Masa Yanagisawa 柳沢 正和 (@nw3masa) March 16, 2021
日本對於同婚相關的法律在亞洲地區相對寬鬆。自1880年以來,同性戀一直是合法的,但是社會大眾和風氣讓LGBT族群在社會中不敢聲張。
一些商界人士甚至表示日本不允許同性婚姻,使得外國公司在國際化的經濟中難以吸引和保留技術人才。2020年美國商會也發表聲明,日本對同婚的立場會導致國際上的競爭力下降。
許多公司採取措施來應對這種情況,包括跨國公司,但相對有限。高盛(Goldman Sachs)日本主要服務部門負責人兼NGO日本全民婚姻組織(Marriage for All Japan)成員柳澤(Yanagisawa)表示:「雖說可以盡量幫助LGBT團體,但對於國家體系中的事務譬如養老金,他們也無能為力。」
柳澤也感嘆日本需跟上腳步:「所有其他先進國家都通過婚姻平權,日本在這個領域大幅落後。更關鍵的是,人們不能自由自在地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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