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案開審】喊了27次不能呼吸 但警察膝蓋就這麼壓了「9分29秒」

國際中心    2021年03月30日 19:45:00

「前明尼波利斯員警修文(Derek Chauvin)當時跪在他的頭部與頸部間,佛洛伊德(George Floyd)就這麼大聲哭喊長達4分45秒,而後佛洛伊德四肢開始不受控、全身顫抖的53秒間,修文也跪在他的頸部。直到佛洛依德沒了生氣、身體不再有反應,修文還在他身上壓了3分51秒之久」。



 





 



修文,就是掀起全美「黑人同命」(BLM)反種族歧視運動、佛洛伊德事件的罪魁禍首,他的三項控告罪名於周一(29日)開審。檢察官一開庭就放了在案發現場對街錄製的影片,口述2020年5月25日這天、震撼人心的9分29秒(起初計算為8分46秒)是如何度過。



 



「修文先生,背叛他(戴了19年)的警徽」檢察官表示,指控修文用了過度、毫無根據的強勢手段對待佛洛伊德,「他用膝蓋壓在他的脖子和背上,用重力磨蹭、凌遲,直到他的最後一口氣,不,女士先生們,是最後一絲生命,都被榨乾」。



 



「佛洛伊德共說了『27次』他不能呼吸」在這場遲了10個月的庭審上、檢察官向現場15位陪審團成員說道,「錄影帶證明了,修文行為深具性命威脅,絲毫不在乎佛洛伊德身體將受到什麼影響」。



 






 



現場召喚的三位目擊證人,包含1位911中心調派員斯庫麗(Jena Scurry)與2位路人,而斯庫麗當時其實身在工作崗位,但撇見監視錄像後、直覺事情不對勁,才通報上級到案發現場,他指著從未公諸於世的影片說道。



 



「這(修文壓在佛洛伊德身上)花了好一段時間」斯庫麗說,在交叉辯證時,他也提及修文與前警員紹(Tou Thau)的330出勤小組(Squad 330),沒一個人在事發後緊急呼叫救護車到案。



 





佛洛伊德事件案發現場,對街監視器畫面截圖。(湯森路透)


 



另一位證人,當時途經對街的加油站員工艾莉莎(Alisha Mariee Oyler)說,他發覺警員當下態度是正鬧著誰玩(messing with someone),「這是錯的」,同時交出7段、他隔了一點距離錄製影像給法庭。



 



第三位證人,混合武術運動員威廉斯(Donald Wynn Williams II)的說法更強硬,直指修文對佛洛伊德採用「堵塞供血」(blood choke)致命手段,使腦部無法獲得頸部血液供給循環。威廉斯表示,他在現場大聲說出這個專業數語後,便和修文對上了眼,「當我一說出口,他就聽懂了」。



 






 



然而修文至今都不承認三項控告,包含二級非蓄意謀殺、三級謀殺與二級誤殺罪,他的辯護律師尼爾森(Eric Nelson)稱其手中握有證據、遠比9分29秒影片還有效,「法庭上」沒有政治或社會因素」,並說這是修文19年來的警察訓練。



 



尼爾森表示,佛洛依德和警察對峙前,曾走進超市用20元假鈔買香菸,收銀員認為佛有售藥物影響「似乎喝醉」,直指佛洛伊德在修文上前盤查時,為藏下毒品服了冰毒和芬太尼,表示死者因用藥,死於心臟病、高血壓與腎上腺素導致心律不整。



 



然而該郡法醫裁定,佛洛伊德為他殺,死因為「執法人員抑制、遏止與頸部壓迫」加重所致心肺驟停。屍檢則指出,佛洛伊德身患心臟病,且在體內驗出毒品殘留。



 





佛洛伊德案開審,民眾抗議現場。(湯森路透)


 



該案陪審團由9位女性及6位男性組成,其中9人為白人,6人為非裔或其他族裔,在法庭審訊直播皆不會露臉或公開姓名。明尼蘇達法院外頭在審訊期間,皆會設置路障、柵欄及鐵絲網以防抗議民眾干擾。



 





佛洛伊德案開審,被告員警修文(右)與辯護律師(左)。(湯森路透)


 



而檢方對修文的三項控告,視為個別指控,修文能夠承認其中一項或全部罪名,或全數駁回。若他最後認罪,依明尼蘇達州判刑準則建議,兩條謀殺指控,都得各判至少12.5年有期徒刑,誤殺罪則應讓他服上4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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