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成為局外人 日本高技術勞工抗議勞基法修正案 

林思怡    2017年02月10日 21:00:00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日在「實現工作環境改革會議」上,針對「長時間勞動」議題進行相關討論。電通員工高橋茉莉2016年過勞自殺的新聞造成轟動,因此許多日本民眾十分關心這次的會議情況。



 



延伸閱讀:【他山之石】每周加班逾百小時 日本社會新鮮人的過勞悲劇



 



《NHK》10日報導,擁有「高度專業職」的勞工對於自己的工時不受勞基法保障,召開多次集會表達抗議,10日的集會共有300多人參與,連高橋茉莉的母親也透過影片發聲,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過勞死悲劇。



 






(日本電產為了實現「零加班」,投資1000億日幣(約新台幣273億元),網友要因為過勞死而惡名昭彰的電通「多學學。」)



 



「高度專業職」不在勞基法保障內



 



由於擁有高度專業知識、年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勞工通常以工作績效來作為薪資標準,因此在日本勞基法修正案中,認為這群人應該被視為「例外」,另外設立制度。



 



日本擁有高度專業能力的勞工被視為「例外」,不受勞基法的工時保障。(湯森路透)


 



高橋茉莉的母親在影片中呼籲:「為了不要再有下一位像我女兒一樣的人自殺,請不要讓更多人無法獲得工時限制的保障。」



 



日本勞動辯護團體律師棗一郎則提到,放寬勞動時間限制是否能杜絕過勞死還是個問題,今後將會負起社會責任,繼續向政府傳達過勞死受害者家屬的心聲。



 





日本勞動組合總連合會(Japanese Trade UnionConfederation)數據顯示,日本勞工平均每月加班40.3小時。(湯森路透)


 



保障勞方還是保障資方?



 



日本現行的勞基法規定,勞工1日工作8小時,1周工作40小時,其中第36條(又稱36協定)則規定僱主與該企業工會或超過半數工人的代表簽訂協定,並呈報給政府機關後,即可超過法定的每周48小時工作時限,但1個月不得加班超出45小時,1年則不能超過360小時。此協約中有部分職業屬於例外,如建築工人或卡車司機,便不在保障之內。



 



1月28日日本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將加班時數上限改為1年內不能超過720小時,平均1個月最多60小時,如遇到工作旺季,則上限調高至1個月100小時,但2個月平均下來不得超過80小時,此法案適用任一職業,無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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