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公投決定脫離歐盟後,英國政府準備在3月底前正式向歐盟啟動脫歐。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9日報導,盧森堡首相貝特(Xavier Bettel)表示在此之後,英國仍可撤銷脫歐,如果她仍然想對歐盟說「我們愛你」。
貝特對《獨立報》表示,歐盟目前在等待英國提出分手(ask for the divorce),但也許在分離過程中,英國會想要改變心意,說「我們依然愛你,無法做出分離的最終決定」。貝特也說,他仍然覺得英國脫歐公投是基於政治因素而舉辦,並且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Press conference @ #ALDEPreSummit #EUCO: The EU27 have to stay united for the upcoming #Brexit negociations pic.twitter.com/xyb3Y1UWLX
— Xavier Bettel (@Xavier_Bettel) 9 March 2017
英國將透過《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Article 50)的脫歐條款,向歐盟啟動脫歐程序。過去並無成員國離開過歐盟,這組簡潔的條文在不少部分上開放解讀,各界對條款可否在啟動後撤銷這一點上立場分歧。
唐寧街10號多次表明,脫歐條款不會被撤銷,許多保守黨員亦稱脫歐條款是不可逆轉的。
但脫歐條款起草者之一、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克爾爵士(Lord Kerr)2月在上議院辨論中反駁這樣的立場。他說,「如果,在窺見深淵之後,我們對脫歐改變心意,我們當然可以(這麼做),並且布魯塞爾沒有人可以阻止我們。」
英國脫歐法案在經過上議院修正後,將於13日重回下議院辯論。保守黨政府希望可以扭轉上議院所要求的歐盟公民權益保障、以及國會就脫歐條件進行「有意義」表決的修正部分。
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希望在3月底前啟動脫歐。在這之後,英國有2年正式協商期與歐盟協調一份脫歐協議,期間英國仍是歐盟成員。若在2年間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且協商期未得延長,英國將在沒有明確安排的情況下離開歐盟。
梅伊曾表示,沒有協議也好過訂立一份不理想的協議。但保守黨前首相梅傑(John Major)認為那將是「最糟的可能結果」(worst possible outcome)。
脫歐條款在如何啟動上也沒有明確定義。理論上英國可以透過電郵寄一句話給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主席,就完成啟動程序。但有鑑於這個行動的象徵性意義,英國政府可能會選擇更為繁複的手續,包括釋出未來合作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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