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准私人企業禁戴頭巾 恐再掀穆斯林文化爭議

傅莞淇    2017年03月14日 21:38:00

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CJ)14日一審判決,私人企業在特定條件下,可禁止員工穿戴伊斯蘭頭巾等具有宗教、政治、哲學象徵的配件。在移民議題頻成歐洲大選焦點的時節,此判決受到人權組織與宗教領袖的抨擊。



 



歐洲法院14日對比利時與法國的2起案子給出聯合判決。2起案件皆為穆斯林女性雇員因拒絕取下頭巾而遭解雇。



 



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標示。(湯森路透)


 



判決指出,公司若以具一致性與系統性的途徑追求合理目標,如形塑企業的「中立形象」,而一視同仁地禁止員工穿戴任何具宗教、政治、哲學象徵的可見配件,不算是針對特定信念的直接歧視。



 



比利時案來自保安公司「G4S」於2006年因接待人員阿卡比塔(Samira Achbita)希望穿戴頭巾上班而將她解雇。當時公司表示,基於不成文的規定,她不得戴頭巾上班。阿卡比塔認為這是基於其宗教信仰的歧視。在解雇阿卡比塔後,公司引入正式相關規定。



 



另一案為法國科技顧問公司「Micropole」在顧客投訴後,解雇了穿戴頭巾工作的軟體工程師包格諾伊(Asma Bougnaoui)。由於此非基於公司規定,而來自顧客要求,此案可能觸犯反宗教歧視法。



 



荷蘭一處市場懸掛的念珠。(美聯社)


 



穆斯林議題正敏感



 



在移民與難民議題頻頻成為歐洲選舉辯論焦點時,與穆斯林相關的法規近來更顯敏感。奧地利正在研議公共場合的面巾禁令,法國2016年也因連身泳裝布基尼禁令引發廣泛爭論。



 



歐洲議會最大黨團、路線中間偏右的「人民黨團」(EPP)領袖韋伯(Manfred Weber)將14日的判決描述為歐洲價值觀的一次勝利。法國右派總統參選人費雍(Francois Fillon)也肯定這是可以增進社會和平的一大慰藉。



 





 



弱化反歧視保障



 



但部分宗教領袖與人權組織對此感到失望。國際特赦組織(AI)聲明表示,為了中立性禁止宗教象徵,正為這樣的偏見開啟了一扇後門。



 





 



開放社會基金會(OSF)的開放社會正義倡議認為,歐洲法院的判決弱化了歐盟反歧視法保障的平等性,並可能會將許多穆斯林女性排除在職場外。



 



歐洲拉比會議主席葛德史密特(Pinchas Goldschmidt)也表示,在具種族背景的意外案量提升之時,歐洲透過這起判決送出一個清楚的訊息,「宗教團體已不再受到歡迎。」他並呼籲政治領袖們確保歐洲維持多元與開放性,不會孤立宗教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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