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於兩年前在經濟犯罪防制處成立企業肅貪科,推動企業肅貪,屆滿兩年,24日舉辦「企業肅貪之回顧與前瞻論壇」,產官學、審檢辯領域人士齊聚研討,除了財務報表虛增營收的舞弊犯罪,商業賄賂和侵害營業祕密犯罪態樣複雜,在中國大陸有送「小三」行賄企業,無形的資訊交換,如何防制,在在考驗執法機關的智慧。
這場論壇是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的年度盛事,邀請前司法部長賴英照教授、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教授擔任主持人。三場主題分別是「財務報表之窗飾與舞弊」、「企業經營之蠹腐」、「隱形資產的戰爭」。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組長盧錦松在專題報告表示,虛偽交易是經濟犯罪最常見的犯罪行為,以美化財務報表手法,向金融機構詐欺貸款、向投資人詐偽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或掩飾作為直接掏空公司資產的手段,也可以成為不實謠言操縱股價,是最原始簡單的經濟犯罪行為,也最難防制。
新北市調查處組長陳茂益專題報告「企業經營之蠹腐─商業賄賂犯罪現況及面臨問題探討」,以鴻海老臣收賄背信案為例,探討企業貪瀆,他說,該案犯行跨兩岸三地,透過白手套過水收賄,集團性、跨境及洗錢等多層次犯罪手法,174頁的判決書,如同企業賄賂規避刑責的犯罪指南。
與談人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煦棋表示,2003年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公布,中國就簽署,發展至今,沒有專門的商業賄賂法,而是散見各法律,除《刑法》第163條之外,有相當多實務上具有拘束力的法律規定。根據中國《刑法》第6條,外國公司人員在中國領域內犯罪,依該刑法相關規定處罰。
她表示,大陸很多台商,當面臨被指控犯罪,或犯罪東窗事發,第一時間就是跑回台灣,因為他們知道大陸在刑案追訴上「非常有效率」,不像台灣謹慎鉅細靡遺蒐證,也因為台灣司法制度「非常符合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精神」。
台高檢檢察官許永欽表示,商業賄賂是生意人買賣潛規則,而且是大家不願點破的事實,賄賂充斥各行各業,不管是採購、銷售,是傳統產業或科技產業,從一枝筆採購到一家公司股權收購,就有收回扣的空間。
私部門的賄賂到底侵害什麼法益?不同國家有不同說法,澳門學者認為是損害公司財產利益。日本學者認為是背託了公司的信任關係。美國學者認為是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但根據2003年聯合國會員大會,「公司及個人都不應該以賄賂方式來獲取業務上或商業上的利益」。
他表示,企業也很喜歡用回饋金或佣金處理事情,所以到底是屬賄賂、回饋或佣金,要分清楚。禮多人不怪,企業常利用各種時間名目送禮,以規避犯罪刑責。
由於商業賄賂態樣變化,傳統思維以為商業賄賂就是送現金、禮物等,其實還有送「小三」的,如何計算犯罪所得,大陸已訂有一套標準,我國們也要因應。另外,無形的贈予,尤其是資訊交換,例如送股市明牌,進行內線交易,賺取的利益,比送現金更有價值。如果法令規範不足,將形成很大法律漏洞,很難偵辦。
許永欽說,國內商業賄賂僅零星立法,規範不足,須要一套完整的商業賄賂法,且檢察官的檢察權要強化。
調查局長蔡清祥致詞表示,調查局於2014年7月在經濟犯罪防制處成立企業肅貪科,專責企業貪瀆案件偵辦,化被動為主動,走入企業,防範不法,獲企業界肯定,對公司治理和管控發揮很大效果。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表示,我國在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清廉印象指數,在168受評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30名,亞洲排名第7,相關印像指數逐年提升,是各機關、企業等共同努力成果。
最高檢檢察總長顏大和也指出,企業肅貪是世界潮流,執法機關刻不容緩,必須採適當作為協助國內產業正向發展。
論壇與談人涵蓋產官學審檢辯領域,包括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林國全、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總經理張麗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任林清結、鴻海集團弊端防制處長洪孟宏、聯發科技公司法務長宿文堂、智慧財產法院法官熊誦梅、台高檢檢察官朱帥俊及陳峰富律師等。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