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風力發電卡在內政部  小英指花敬群「別成為再生能源絆腳石」

唐筱恬    2017年03月11日 18:31:00

經濟部能源局規劃2030年推800架離岸風電,不過電纜線上岸必須受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小組」監督,不少委員憂心會衝擊海岸保育、鳥類棲息問題,要求廠商再提出計劃,導致審議進度緩慢。據了解,總統蔡英文相當關注,私下「提醒」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不要成為再生能源絆腳石」,但海岸管理屬於委員制,不是首長一個人核准了算,令內政部相當頭大。



 



蔡政府為達成2025年非核家園、再生能源比例20%計劃,行政部門、國營事業單位全數動起來。其中經濟部規劃「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2025年離岸風電發電規模預計達3GW。不過一架離岸風電要運作,必須經過7個部會審核,包括環保署核發環境影響評估文件、國產署核准土地使用、內政部地政司審查海底電纜等層層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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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麻煩的是,2015年立法院通過《海岸管理法》,由內政部劃定的「海岸地區範圍」都必須受《海岸管理法》管轄。依照《海岸管理法》第25條規定,在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的海岸地區,從事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建築或使用性質特殊者,申請人應檢具「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台灣目前使用風力、光電、水瀝能源分布圖。(翻攝自台電官網)


 



也就是風力發電電纜線能否上岸,把電力傳回台灣,還必須經過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核定。根據內政部網站顯示,目前有福海風力發電公司的「福海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台電的「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劃」、安威風力發電公司的「台中市大安區風力發電廠設置第73號、第74號風機」正在審查。據了解,後面還有10多家風力發電公司在排隊。



 



營建署長許文龍表示,依照《海岸管理法》主要是審查電纜線土地使用區位,以及考量不能影響自然生態、景觀,也不能妨礙到附近居民,最後主要核定權還是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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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管理審議委員、前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表示,目前風力發電公司的海底電纜,大致上地政司都同意通過,不過電纜線上岸會穿過海濱,影響海濱安全,必須由水利署、地方政府核准同意。另外彰濱一代是亞洲地區鳥類飛行路徑,將來海上五、六百架風電,是否會影響鳥類飛行路線,還必須經環境評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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