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受命研擬《保防工作法》,提出的草案不但遭行政院退回,更引發輿論質疑有「人二復辟」嫌疑。行政院高層證實,法務部在送出調查局所擬草案時,便因顧及人權疑慮,而在特定條文以「兩案併陳」方式提出;在草案被行政院退回後,《保防法》目前已由法務部統籌負責修正。調查局長蔡清祥也證實,調查局僅負責蒐集各國資訊的幕僚作業。
法務部人咧?
調查局稱沒被行政院告知退回原因;行政院卻說已在公文上批示明確要求。
草擬中的《保防工作法》在提交行政院及遭退回的過程中,草案內容兩度被媒體揭露而招致「人二復辟」等嚴厲批評,也因此傳出府院高層對調查局頗有微詞的風聲。對於相關爭議,蔡清祥特別澄清,草案是在法務部看過之後才送交行政院,而行政院在退案時也只退到法務部,並無外傳所謂曾告知調查局退回原因的情節。
然而,行政高層還原草案討論及行政院退回的過程透露,調查局將草案送到法務部時,高層便曾明白指出,草案中部分設計確實會引發人權疑慮,要求將送交行政院的草案在相關條文必須以兩種方案「兩案併陳」的方式提出;而在政院高層與法務部交換意見,決定退回草案時,政院也在退回的公文上明確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必須參酌檢討」。
據行政高層透露,引發「人二復辟」疑慮的部分,主要來自調查局在關於各級機關及各級政府的保防工作主責單位的設計。在調查局版的條文中,保防工作的執行機關包括海巡署、調查局、國防部及所屬機關、部隊及軍事院校,以及警政署、移民署等,其他各級政府機關僅為配合;因此,各級政府機關的保防工作人員,亦由調查局遴派。
因此在送交行政院的草案中,法務部特別加入第二方案,即明訂各級政府機關、國防部所屬部隊及軍事校院,於其主管之有關保防工作事項範圍內,均為保防工作執行機關;而保防工作人員,則由各級機關指定專責單位或專人辦理保防工作。
誰該當主責單位?
調查局版由自家遴派各級政府人員;法務部第二方案明訂由各機關指定專人;行政院則將兩案都退回。
行政高層指出,兩個方案的最大差異,就是調查局設計的版本以調查局及相關機關主導保防工作,並遴派人選至各級機關執行,確實就像過去體制外的「人二室」;而法務部提出的版本,由各級機關自行指定專人執行,則回歸內部監理原則,並落實首長責任。
行政高層指出,目前草案既已退回,接下來則由法務部負責後續的修正,從法制面強化國家的反滲透工作,並且以法律確保人權在保防工作中得以不受侵犯。
對於外界一再批評《保防法》有人二復辟之嫌,檢察官出身的蔡清祥大聲喊冤,強調自己站在法律人的立場,「怎麼可能納入侵犯人權的條文?」蔡清祥指出,從實際情況來看,台灣確實需要加強反滲透和反情報的能力,「不要因為名稱就陷入過去『保防』的框架」。
調查局成冤大頭?
調查局研擬草案文字,只有「行政調查權」,《保防法》非「調查局層級能主導」。
蔡清祥表示,調查局原本就只是負責《保防法》草案文字研擬的幕僚單位,而非外傳的法律主管機關。他強調,《保防法》涉及國防部、內政部和法務部等不同範圍的反滲透及反情報工作,「不是調查局的層級能夠主導」;在調查局提出的草案中,調查局仍只有「行政調查權」,做為在發現異常行為時的前置作為;真正的偵查還是必須報請檢查官執行。
蔡清祥也說,在草案被行政院退回之後,目前《保防法》的研擬已由法務部主導負責;草案有爭議,「當然要重新討論」,不周延之處設法彌補,不要造成社會的恐慌。
【保防法系列報導】
●保防法遭指「人二復辟」 綠委籲另立「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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