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迫遷案持續燃燒,退輔會以「非法占用」為由要在6月全面拆除,即使強拆於法有據,但居民安置計畫仍無下文,退輔會遭抨擊罔顧人民居住權。大觀部分居民既不是法定弱勢住戶,也不具榮民資格,管理機關退輔會無法處理、所有權機關國有財產署無法介入、新北市社會局無法安置,形成各機關權責不一,居民陷入中央與地方「三不管」的尷尬處境。
退輔會副主委呂嘉凱重申,即使安置並非義務,但基於人道關懷,依然會積極處理,但目前大觀社區組成共79戶,扣除空屋、出租以及點交屋,仍有25戶自住戶,其中有15戶不具榮民身分也不是中低收入戶,他們目前還無能為力。
目前大觀自救會仍堅持原地續住,並要求暫緩拆遷,但退輔會沒有讓步。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就針對大觀一案表達關切,除希望雙方各退一步外,也提出去年底三讀通過的《住宅法》修正案有望替居民安置問題解套。
《住宅法》修正案第40條增訂「中央、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住戶狀況,並給予輔導改善執行計畫」,尤美女指出,透過該法源,新北市政府能夠協助大觀居民入住適合的社會住宅,並收取租金。
但透過《住宅法》來解決因占用國有土地遭迫遷的安置問題,大觀一案將會成為首例,此例一開,是否變相鼓勵占用戶?還是會成為政府面對迫遷案的善意和解?新北市又是否願意承接這個燙手山芋?「很難講,但我們會努力。」尤美女表示仍希望有協商機會,近日將與羅致政委員、退輔會與新北市議員,向新北市城鄉局來協調相關問題。
新北市城鄉局:歡迎大觀居民申請登記社會宅
新北市城鄉局表示,社會住宅沒有排他性,優先讓中低收入戶、弱勢居民入住,大觀社區居民身分若不屬於上列,並沒有插隊先入住的權力,但仍歡迎一般戶申請登記。目前新北市中和青年社會住宅已經開放登記,未來三重也會陸續釋出。
不過《住宅法》只是提供機關單位一個協助的方向,並給予「輔導改善」,離所謂的安置意義還很遠,新北市政府是否會給予補償措施也都不明朗,尤美女表示,若大觀自救會願意針對此安置計畫表達認同,機率或許不大,但值得一試。
這次大觀社區居民爭取原地續住未果,也盼不到安置計畫,尤美女指出,大觀一案凸顯出「非正規居民」的機關權責問題,各部門的橫向聯繫不彰,導致安置計畫頻頻卡關。
由於退輔會只負責榮民安置,其他非榮民住戶安置僅能依靠新北市社福單位,但大觀只有4戶符合法定弱勢住戶,問題變得棘手。新北市社會局表示,該局的安置輔導限定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目前大觀的15戶居民社會局沒有介入的空間,而相關補償也已在民國86年發放過,這次不適用補償措施。
退輔會副主委呂嘉凱13日特地召開記者會,澄清大觀土地「一開始就是國有地」,民國45年由陸軍總部所購入,交由婦聯會興建婦聯一村,民國52年葛樂禮颱風之後,由婦聯一村招商的市場攤販原地續住,成為非法占用。
但大觀自救會指出,當初颱風過後,婦聯一村態度不聞不問,也未要求居民撤離,才衍生後續的「非正規居住」,而民國84年居民曾向退輔會申購土地,退輔會答應只要繳交水電、居住證明等即可申請,卻苦無下文。對此,退輔會回擊,他們一直有輔導土地變更,但均不適用相關法規。
大觀一案,淪為中央與民間各說各話,尤美女表示,過去這類國有土地的迫遷案例,政府在安置這塊並沒有一套法律來完整規範,也未明定政府有安置義務,且由於政府各部門權責不相同,若沒有充分溝通、討論,就會造成安置問題一再延宕。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作為所有權機關,並不負責國有地管理機關的安置、拆除進度,也未要求在6月限期內繳回土地,退輔會無急迫性的強拆,變相成為居民眼中的迫害。尤美女認為,退輔會口頭答應要進行安置計畫,就該積極處理,而不是以居民身分為藉口來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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