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法角力戰 政院成府黨「防火牆」

唐筱恬    2017年05月27日 17:30:00

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文宣告,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必須在2年內制定相關法律,因此戰場轉移至行政、立法機關。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尤美女在黨內開槍,認為立法院應立即處理;不過黨內對該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仍然意見分歧,通通表明由行政院提出版本再討論,行政院成為府黨的「防火牆」,待社會冷靜一段時間再提出正式方案。



 



大法官宣告民法不允同性結婚違憲,行政院朝向立專法或修民法,立委段宜康表示,不管選哪種,要的話請盡早,我們不會等。(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高層表示,本次臨時會聚焦在前瞻基礎建設計劃、年金改革上,要在臨時會上處理婚姻平權相關法案,時間上實在太趕,而且要盤整所有相關法律並在行政院會通過, 一時之間也無法完成。但也不會讓法案拖過年底,甚至是2年後直接生效,因此最快也是下會期提出版本。



 



大法官釋憲宣告婚姻平權合法化,但並未明文要求要修改《民法》或另立專法,等於燙手山芋又丟回政院身上。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長林全態度上一直支持婚姻平權,但對如何修法沒有定見,現在交由秘書長陳美伶召集跨部會議討論,目前行政院也只能盤點所有部會修法狀況,負責立法技術,修民法與專法的「價值選擇」問題仍然由高層拍板定奪,非政院所能決定。



 





行政院長林全支持婚姻平權,但如何修法沒定見,交由秘書長陳美伶(左)召集跨部會議討論。(翻攝自中華民國行政院臉書)


 



關於婚姻平權法案牽涉112項法律、356條文,法務部一直有著手研議《同性伴侶法》,盼以立專法方式保障同婚者的權益。不過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同婚釋憲案的言詞辯論庭上,提出一席「考妣說」掀起不小爭議,如今元氣大傷,在此議題上保持沈默,法務部內口徑一致均稱將由行政召集部會決定。



 



政院內部研議,不管修民法或專法,都必須修改《民法》,再透過立專法或修配套法案保障同婚者相關權益,本來就不可能「只修民法」。但反同、挺同勢力仍意見分歧,挺同派為求反歧視強調修民法,反同底線為不破壞原有制度主張修專法,內部也在研議一個兩全其美、對兩邊都可交代的方法,未來就算提出法案,也將是行政院與民進黨如何與各界溝通的「論述戰」。



 



同婚釋憲通過,但涉及相關配套法令至少有112項法律、356條文,有待行政、立法通力合作完成。(攝影:陳品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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