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政治敏感度 詹婷怡誤闖中嘉案火山

鄭閔聲    2016年10月01日 18:00:00

「她是一個很正派的法律人,所以才完全相信底下文官告訴她:『不能變更上一屆委員會行政處分』那一套,連續兩次把案子推給投審會」熟知中嘉案內情人士指出,NCC主委詹婷怡並非不敢承擔責任,卻因誤判情勢,險些打亂政府對中嘉案布局。



 



據了解,詹婷怡就任主委之前,並非不了解中嘉案迄今懸而未決;但因NCC官員對她簡報時強調,新任委員會不得否決前任委員會決議的行政處分,她才在記者會上公開表示「出了大門就是NCC決議」。



 



「這件事在法律規範與政治判斷有很大空間,絕不是只有一種解釋。」知情人士指出,剛通過立法院同意權的新任NCC委員,代表全新民意,原本就不必對前任委員會決議照單全收;況且,上屆NCC委員會逕自認定遠傳電信並非中嘉併購案中的結合主體,完全沒有追查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新任NCC若能證明違法事實,當然能依法撤銷原處分。



 





上屆NCC委員會因認定徐旭東領軍的遠傳電信(左二),非中嘉併購案中結合主體,故未能追查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圖右一為上屆NCC主委石世豪。(翻攝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臉書)


 



但據了解,詹婷怡早已先入為主認定NCC不能更改中嘉案行政處分,因此八月接獲投審會來函時,也未召集NCC委員會議,即於9月7日逕自回覆投審會表明行政處分有效,請投審會繼續審議全案投資架構及實質交易內容。詹婷怡29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證實,9月7日回文內容「有和個別委員討論,但不是大委員會決議。」



 



相關人士指出,詹婷怡上任不久就推出《電信法》、《數位通訊傳播法》、《媒體壟斷防治與多元價值維護法》等修法與新法案版本,可見她對主管業務具有強烈使命感;但過去涉入政治不深的她,獨自面對高度爭議的中嘉案,畢竟少了點政治敏感度。



 



曾自嘲接下NCC主委是「跳火山」的詹婷怡,能否安然跨越中嘉案這座火山,有待後續觀察。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Threads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Threads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