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要繳「良民證」 更生人好難翻身 

黃驛淵    2016年10月09日 10:02:00

曾遭判刑的更生人出獄後,常面臨社會適應的問題,不是被貼標籤、遭歧視,就是求職常常碰壁;甚至由政府主辦的模範勞工、模範農民以及模範父親、母親等官方各種表揚活動,也都要求繳交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准有前科的人報名參加,遭質疑官方帶頭歧視更生人,有就業歧視之嫌。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相關規定應該與時俱進,勞動部將在明年度選拔模範勞工時審慎研議,並參考各界意見評估修改。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明年選模範勞工時,會參考各界意見,研擬是否修改先繳「良民證」的規定。(翻攝自勞動部官網)


 



以勞動部今年舉辦的「全國模範勞工選拔」為例,相關規定就要求勞工必須向警察局申請「無不良紀錄證明書」(即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除了重罪一律不得報名,其餘不論罪刑輕或重,只要過去4年(2012至2015年)曾受有期徒刑宣告也不能報名。



 



宜蘭縣今年度模範勞工選拔,也要求每人繳交「良民證」送審,只要過去5年曾受有期徒刑宣告,就要註銷資格,也遭批就業歧視、「更生人不能當選模範勞工嗎?」宜蘭縣政府勞工處表示,「良民證」的要求,主要是中央訂定、各縣市依規定辦理,未來會評估檢討。



 



種田也大小眼 神農不能是更生人?



 



有農業奧斯卡之稱、由農委會主辦的「全國十大神農暨模範農民」也有類似規定,報名者須附上警察刑事記錄證明,證明自己「最近5年未經檢察官起訴或為緩起訴處分、判決決定、受保安處分」。這讓彰化溪州農民今年6月向當地議員投訴批評,「難道更生人就無法當傑出農民?」



 



此外,儘管法律針對保全業、計程車司機等行業設有禁令,原則上輕罪仍可應徵,但實務上,許多公司人資部門都直接要民眾應徵時繳交「良民證」,只要有前科,一律不准錄用。為了讓更生人順利就業,法務部表示,正研擬比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未來打算要求各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應聘用一定比例具有就業能力的更生人。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Threads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Threads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