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頭公司買空賣空的傳統詐騙手法,從來沒有消失過,而且不斷有廠商受騙。一名林姓男子以收購公司、找遊民當人頭負責人、向廠商進貨「三部曲」行騙,兩年多時間,以兩家空頭公司騙了58家廠商,支票跳票金額共773萬元,更早之前已利用28家人頭公司行騙,大鑽法律漏洞。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68歲)1996年就有詐欺、侵占前科,曾入獄服刑,出獄後又重操舊業。他的犯罪手法是先刊登報紙廣告「我要買公司」,收購空殼公司或多年未營運的公司,價格行情約3萬元至30萬元不等,買下之後,再到台北市龍山寺附近公園尋找遊民,擔任公司人頭負責人。
林嫌先請遊民吃吃喝喝,幾杯酒下肚,或給一些現金甜頭後,騙取雙證件,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人員辦理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完成後再向銀行詐貸,或申辦空白支票,作為向廠商進貨的支付工具。
檢警指出,林自2014年以來利用收購的兩家公司,向58家廠商進貨,包括潤滑油、PVC、模具、塑膠粒、乙炔切割工具等,開立空頭支票付款,等貨品到手後,公司隨即搬空,支票跳票,林再將貨品銷贓轉賣圖利,被害廠商只能找到人頭負責人提告,求償無門。
一騙再騙都得手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宏松,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與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偵辦,日前查獲兩家空殼公司總計詐騙58家廠商,跳票金額合計773萬元,單一廠商最多被騙40萬元。另搜索查出更早之前,林嫌用來行騙的人頭公司已多達28家,搜出最早2000年的統一發票、公司股權讓渡合約書、大批印章和銀行帳戶等,甚至8、9月間才剛買進兩家公司,還掛在林名下,尚未辦理變更人頭負責人。
林嫌除利用人頭公司向廠商進貨詐財、向銀行詐貸,也將人頭公司轉賣給其他共犯,轉手一家10至50萬元。依搜索查獲的支票跳票金額,估計高達數千萬元。
警方表示,以人頭公司進貨、詐貸或轉賣套利的手法十分傳統,被害廠商為了作成生意,甘冒以支票付款的信用交易的風險也是弱點。但更大的問題是,嫌犯收購32家公司,變更負責人登記均屬合法,只是政府少做一件事把關,就是不須查核負責人的財力,嫌犯大鑽法律漏洞,一次搞掛所有出貨廠商,讓廠商求償無門。
另一方面,受害廠商提告後,遭嫌犯利用的遊民人頭,因居無定所,無法正常收到通知到案,有多人因而被通緝,到案後還不知原由。今年1月,警方找到丁姓(53歲)和王姓(51歲)兩名街友指認林涉案。丁姓遊民1月接受警方偵詢後,5月就因肝癌,含冤去世。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