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說我們只有收成的時候才缺工,所以不必用外勞,那真是標準的紙上談兵。難道官員以為,水果種下去農民就可以休息乘涼,翹腳等收割嗎?」在嘉義縣種植火龍果的羅姓果農,對於農委會始終不肯開放農業外勞,有滿腹苦水,「我今年45歲,已經覺得體力開始不行了,但我請的3個工人,加起來已經超過200歲,這些人就算現在能做,又還能做多久?」
除蟲施肥1天都不能斷
羅先生的果園面積大約1甲,原本是種1年半收成一次的鳳梨,但因為人力不足,這幾年來已經改種一叢果樹枝,最多可以收成8年的火龍果。但他強調,除了整枝與收成之外,果樹生長期間的除草、施肥、除蟲這類工作,是1天都不能中斷,並不是外界想像的,不到收成期間就沒有缺工問題。
這5年來,羅先生的果園除了仰賴年邁的長輩協助農作以外,也會偶爾聘請短期打零工的外籍配偶,「這些外配平常都在阿里山上採茶,一天可以賺個3000塊,但我們種水果的,一天薪水頂多給到1200塊,所以這些外配都是沒採茶工作的時候,才會來我這邊加減賺。」
「果農這樣的薪水,是一定請不到台灣年輕人的,因為年輕人就是要賺錢,可是我如果給到日薪1500,我自己就會虧錢了;就算同樣是1500塊,年輕人也可以到不用曬太陽的工廠裡作事,政府說要青年返鄉,太不切實際了。」羅先生說,「我自己的兒子今年20歲在念大學,我都告訴他,畢業後留在台北發展,千萬不要回來農村,沒有前途嘛。」
逃逸外勞是祕密幫手
鏡頭轉到南投竹山,經濟效益較高的高山烏龍茶,每年分為春、夏、秋、東四季,每期採收約需要二到三周時間,在這裡由「逃逸外勞」或外籍配偶採茶已經是公開的祕密。一家人種茶超過30年的吳姓茶農透露,每當茶農需要採收時,就會聯絡類似工頭性質的「採茶班長」,只要說明人力需求與採收時段,採茶就會「派遣」人力到場,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外籍。
「我家的茶園大概10甲,每次採收大概要找60個人,我們和採茶班長是約定以採下來的茶葉重量計算酬勞,每採每公斤,我們就付30至40元,技術熟練的採茶工人,每天可以賺3000到4000元,技術差一點的也有2000元以上。」吳姓茶農說。
「以前長輩那個年代,到了採收時段都是鄰居親朋好友總動員起來,今天採我家的,下禮拜再幫忙採別人家的。之後是人手越來越少,才開始花錢和採茶班長合作,現在已經變成常態。我們也不會去管工人到底是哪裡來的,只要技術好、會採就好。」吳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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