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活化公務機關人才晉用管道,總統蔡英文日前拍板推動三級機關首長採政務、常務雙軌制。 行政院人事總處近日完成《中央組織基準法》修正案,條文明定三級機關首長人事任用採政務、常務雙軌制度,政務名額訂定上限傾向25人。全案送至行政院院會核定,待行政院長林全核定後拍板後通過。
新政府上任後啟動組織改造工作,其中在人才晉用制度上,有意向民間延攬更多專業人才,強化機關專業。人事長施能傑今年10月在立法院報告指出,三級機關肩負政策角色,其首長如為政務職位,直接接受部長政務指揮和政治責任監督,更可彰顯民主責任政治的需求。
不過,此規劃遭在野黨強烈痛批,指政務常務雙軌制將導致「文官體系大災難」,當時施能傑在立法院承諾,改革會循序漸進,在政務職任用上也會訂出比例上限,不會把全數三級機關首長都換成政務職。
三級機關包括各部會的署、局、處等單位多達82個首長缺,據了解,人事總處為怕衝擊公務體系、確保常務升遷管道,三級機關首長採政務職的人數上限傾向訂為「25人」,也就是修法通過後,大約有3成的三級機關首長,將陸續被換為政務職。
人事總處官員表示,公務機關人才運用一定要保留彈性運作空間,可以從民間攬才,讓民間沒有公務員任用資格的專業人才,進入公務體系服務,像是長照、食安問題等,就很需要民間經驗來執行計劃。
政院高層評估,像是國貿局、工業局、觀光局等單位性質,會隨著政黨輪替而改變政策方向,就考慮採政務、常任雙軌任用,不過目前沒有鎖定任何單位。
未來人事調動,對政府而言將是一番大工程。因為依照公務員人事體系,將原有公務員調離服務單位,並需「平調」,不能升遷或降轉,調任後職務可變,但職等不能改變,因此三級機關首長只能轉原單位參事,或調去其他單位。
事實上,三級機關首長引用政務職人員並非首例。現行《基準法》即有條文明定,如: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因預算規模大,且涉及全民健保政策擬定,因此,《組織法》內明定首長得以政務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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