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主持人唐湘龍遭檢舉,於2020總統大選投票前公開談論民調,儘管台北市選委會認為不構成違法,中選會仍認定違反《選罷法》並開罰。中央與地方機關不同調非首次,過去亦有大數據分析網站,發布候選人聲量等綜合評比,地方選委會不罰,但中選會認定其為「民調」而開罰之案例。有鑑於此,大數據、網路聲量趨勢是否等同另類民調,掀起討論。
唐湘龍在1月6日總統大選前夕,主持電台節目「飛碟早餐—唐湘龍時間」提及,「如果妳(指時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每天看著民調的數字,妳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競選,妳可能會覺得說我穩贏的,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3倍……」等語,遭民眾檢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之規定。
對此,中選會先函請北市選委會查證,北市選委會兩度開會,包括2月7日監察小組委員會與2月20日委員會議,審議結果皆認為唐湘龍僅表述個人意見,並未引用民調,不構成違法,建議不予裁罰。
中選會則於5月15日召開委員會議,認為唐湘龍所言具有「民調之外觀」,內容也明確表達差距是兩方民調差距所產生的結果,兩者已作實質連結。唐非候選人或政黨代表人,顯然已非自行預估或單純對選情判斷及評估,與規制「影響選情,擾亂視聽,妨礙選舉」的民調資料要件相符,違法情節似堪稱明確,因此處50萬元罰鍰。
針對認定「具民調外觀」開罰,前例不少。像是2018年九合一選舉,有大數據分析網站,搜集公開於各媒體、網站等資料及網友使用行為,運用該網站自行研發的演算模型,綜合計算候選人當選預測值。該網站主張,其呈現有依據的預測值,無關民調範疇,但中選會認為,該網站依據粉絲數、網友熟悉度等數據,評析候選人擴散力,進一步結合各媒體、候選人粉專、中選會、google trend 等即存公開資料,整理成候選人當選率百分比,「應已具民調外觀」,依然予以開罰。
只不過,隨著時代科技進步,政治人物臉書粉專、IG、網路聲量趨勢、Google Trends等資料民眾唾手可得,且容易查詢。甚至政黨人士、地方派系、樁腳等,在選舉期間以地下賭盤來分析選情屢見不鮮,相關資訊有無等同變相民調或具民調外觀,進而被一般民眾引述、媒體報導,會不會有觸法之虞,已引起討論。更有立委著手研究,磨刀霍霍要在新會期出招質詢,向中選會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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