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將開臨時會處理總預算案,國民黨嗆明各「大內宣」預算將是審查重點,連帶國營事業一併檢驗。據悉,包括台電、中油等資源相對豐沛單位已遭藍營鎖定,特別是台電近年屢屢透過限制性招標手法,處理較無涉特殊技術、專屬權利等面向之媒體廣告委刊採購案,引發藍營關注,磨刀霍霍要一一挑出。
台電自106年開始以限制性招標處理廣告委刊採購案,對象涵蓋傳統紙媒及電視電視台,網路媒體同樣逐年增加;106年僅1家、107年3家、108年6家,109年則成長至7家,金額累計逾850萬元。弔詭的是,廣告委刊較不涉及特殊技術或攸關專屬權利,甚至易於找到合適代替標的,因此各部會一般多採公開招標方式遴選,但台電卻反其道而行。
尤其,相關廣告委刊工作竟大剌剌用個別網媒作為採購案名稱,皆以「XXX廣告委刊工作採購案」形式處理,形同直接指定廠商,使得藍營直呼不合理。
攤開台電過往廣告委刊紀錄,106年由《中央通訊社》拿下,決標金額54.6萬元;107年有三家,《放言科技》47.2萬元、《今日新聞》30萬元、《風傳媒》29.5萬元;108年有6家,《放言科技》、《今日新聞》、《風傳媒》順利連莊,決標金額分別是49.3萬元、29.1萬元、31.1萬元,另有《中央社》68.7萬元、《自由新聞網》87.1萬元、《新頭殼》30.4萬元。
109年7家,當中《放言科技》50.4萬元、《今日新聞》39.3萬元、《風傳媒》57.7萬元,該三家網媒達成「三連霸」,連續三年受台電青睞;《中央社》44.2萬、《自由新聞網》93.5萬元,連續兩年中選;再新增《上報》49.9萬元、《ETtoday新聞雲》54.5萬元、《關鍵評論網》50.4萬元。
事實上,《政府採購法》明訂,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倘若符合16項特殊要件其中一項,得採限制性招標,像是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等程序辦理,結果無廠商投標或合格,且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重大改變;或是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不可預見的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等條件。
就算涉及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等項目,其定義與作業辦法也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機關來規定。也因此,台電採限制性招標處理廣告標案,已觸動藍營敏感神經,質疑此為「大內宣」一環,將在審查預算時要求說明清楚。
對此,《上報》致電台電公眾服務處詢問,處長袁梅玲回應:「請問現在是廠商詢問?還是採訪?」接著以開會為要記者改詢問新聞組。台電新聞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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