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不自由】發文轉貼都有事 警主動「查水表」直逼200案

陳彥宇    2021年04月11日 10:15:00

去年「查水表」暴增至320件,數量是前年兩倍之多,掀起政府箝制言論自由質疑。《上報》調查則發現,其中逾七成由警察機關主動查處,但最後法院裁定有高達83%案件不罰;換言之,每10件查水表案真正開罰的不到2件,也難怪在野黨不滿,力促內政部盡速修法補破網。



 



被PTT鄉民、網友諷刺成「警方查水表」之相關法源依據,正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罪」。朝野立委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皆要求主管機關內政部盡速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欣然同意,並允諾提供詳細查處資料,作為立法院修法依據;未料,刑事局回文卻避重就輕,不僅內容複製貼上,最為關鍵的被檢舉者行為樣態與案件來源機關等項目還含糊帶過,一度引發爭議。



 



謠言散佈罪包山包海 發文「買雞蛋丟人」也被查  



 



《上報》調查,去年多達320件查水表案,有265件非民眾檢舉,皆為政府機關移送或警調單位主動查處;其中,高達192件是警察機關主動查處,民眾發文或轉貼抨擊蔡政府施政、質疑選舉作票、諷刺政治人物、評論部會政策等各式論述,儘管內容五花八門,但都直接被以違反「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罪」移送。



 





 



像是發表「X!我要買雞蛋去丟他!」、「蔡英文做票、必須下台」、「大麻可以殺死五漢肺炎」、「各位口罩有毒不要買」、「韓導沒有經過父母同意就對嬰孩又抱又親」、「蔡易餘的配偶是楊蕙如」、「拒投韓國瑜,幫國家省一億」等言論都慘遭移送,法院卻裁定不罰。



 



《上報》調查,192件由警察機關主動查辦並移送案件,高達161件法院裁定不罰,另有2件管轄錯誤、1件法院不受理,最後僅僅28件開罰,不罰比例高達85%,開罰比例14%。



 



此外,刑事局去年函請警察機關調查案件有20件,僅6件開罰、1件不受理、1件被駁回,不罰比例達70%;中選會、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各17件,前者僅2件開罰,後者9件開罰;法務部調查局及各地調查站、調查處合計12件,只有2件開罰;各地方衛生局合計4件,2件開罰、1件不受理;經濟部、疾管署、移民署各1件,只有移民署函請調查之案件開罰。



 



 



新北「查水表」奪冠 中選會屢戰屢敗仍要告



 



至於最會查水表的縣市,新北市檢調單位移送37件拿下第一,其次桃園市34件,第三名為高雄市。值得一提的是,中選會屢敗屢戰,卻不改告民眾行為。去年7月有網友在臉書轉貼「939090 張票÷1823投票所。再÷8小時=64人一小時內投完票連續8小時投票沒間斷!」訊息,法院8月裁定不罰。



 



即便如此,中選會仍在8月、9月、10月繼續將轉貼類似的多位訊息網友分別函請雙北市、雲林、高雄等地方分局調查,移送法院審理,結果毫不意外,沒有一件開罰。政府機關不以澄清訊息為首要任務,反倒先向究責人民,作法招致抨擊。



 



更弔詭的是,去年還發生轉貼「大麻可以殺死武漢肺炎」不罰,但轉貼「K他命可以殺死武漢肺炎」遭罰一萬元案例。《社維法》散布謠言罪爆出諸多疑義,不只監察院去年7月發布調查報告,呼籲內政部盡速修法,多位在野黨也磨刀霍霍,準備提案修掉惡法。



 







去年網路發生轉貼「大麻可以殺死武漢肺炎」法院裁定不罰,但轉貼「K他命可以殺死武漢肺炎」卻被罰一萬元,標準引發發質疑。(取自台中市警察局官網、取自民視新聞台You 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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