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震撼課】港府教童體驗警暴 中國治「亂港」重演李孟居認罪秀

仇佩芬    2021年04月16日 17:00:00

香港《國家安全法》於去年7月生效實施之後,今年4月15日為第一個「國家安全教育日」,正全力推動「愛國教育」的香港政府設計一系列「全民安全教育活動」,更將重點放在中小學校園,安排小學生參觀警用水砲車等鎮暴設備,觀摩香港警方鎮壓街頭運動的流程,甚至出現小學生模仿港警,在地鐵車廂內重現持槍恐嚇示威群眾的荒謬景象。



 



而在「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夕,中國再度藉由中央電視台新聞節目上演「被認罪」戲碼,指一名貝里斯籍上海商人李亨利為「反中亂港分子的幕後金主」。然而致力於揭發中國「強迫認罪」行為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15日揭露,「被認罪」的李亨利華文原名「李滬祥」,於2019年11月遭中國拘禁,已有1年多未有訊息,直到現在才成為第5名在中國電視上承認違反《國家安全法》的人。



 









香港15日首度實施「國家安全教育日」,將愛國教育列入全民安全教育活動。(湯森路透)


 



 



反恐演訓「去英化」 採中式步操效忠祖國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自2015年決定訂定「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推動「全民愛國教育」政治活動;香港自2020年7月實施《國安法》後比照適用此一政治紀念日,在今年舉行第一次全民國安教育活動。港府為了迎合北京,早已展開大規模宣傳,並在15日這一天舉辦多項大型活動,更開放香港警察學院等港警部門,安排公眾及學童參觀。



 



香港警方公布的警察學院開放活動影片中,可以看到港警公開展示解放軍採用的「中式步操」踢正步,並表演反恐特勤隊和沖鋒隊反恐演練等。香港警方捨棄舊式的「英式正步」改採「中式步操」,更被中國官方媒體形容為「彰顯國家情懷」。



 





 





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滿檔,當天開放香港警察學院等部門,給外界及學童參觀。(湯森路透)


 



 



「亮衝鋒槍」教小孩 重演831太子站鎮壓



 



此外,「教育」重點的中小學校,也在港府安排下舉辦升旗典禮、《義勇軍進行曲》唱歌活動、徵文比賽等。更有學校舉辦參觀警察及紀律部隊營區,由港警擔任安全教育講師,向小學生展示如何使用衝鋒槍鎮暴、如何在地鐵車廂內壓制「暴徒」等流程。



 



透過駐港外國媒體的新聞畫面可以看到,香港小學生在港警的指導下手持槍枝,模仿港警鎮壓市民,甚至重現2019年「831」地鐵衝突事件等雷同場景;小學生在參觀活動中也天真地與鎮暴用水砲車及港警合照,更令外界震驚於中國操作政治活動的威力。



 





港府安排學童與鎮暴用水砲車及港警合影,其政治操作引發國際輿論譁然。(湯森路透)


 



對照香港以中小學生為「教育」重點對象,中國境內則延續近年來在「國安教育日」揭發破壞國家安全罪犯的一貫手法,接連數日在央視《焦點訪談》節目中播出罪犯「認罪」內容。



 



 



商人央視自招資助「亂港分子」 遭斥無稽



 



其中在14日晚上,節目安排一名貝里斯籍上海商人李亨利透過電視向全國「認罪」,稱自己於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資助「反中亂港」活動,並協助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昆陽等「反中亂港分子」赴海外與「西方大國」的反華政客及政府高官會面。



 





貝里斯籍上海商人李亨利在央視向全國「認罪」,自稱曾助黃之鋒、周永康等人反送中。(擷自中國央視YouTube)


 



而在節目播出後,羅冠聰和周永康等便公開聲明並不認識李亨利其人,更斥央視節目指控的情節為無稽之談。而長期關注並致力揭發中國「被認罪」政治暴行的非政府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隨即發出新聞聲明,指證央視《焦點訪談》節目中出現的李亨利原名李滬祥,係貝里斯籍公民,在2019年11月30日在廣州被捕後失蹤,2020年4月才被指控犯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李亨利被誣罪」 人權網:第5名國安戰犯



 



「保護衛士」在聲明中指出,直到4月15日出現在央視節目之前,李亨利在此1年多期間音訊全無。然而隨著中共內鬥加劇,以及中共國安當局急於羅織其罪名,因此網路陸續出現香港動亂為英美煽動引發,並將李亨利與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連結,意圖指其早已涉入腐敗不法行為。



 



而據「保護衛士」統計,李亨利不僅是中國第93名被強迫電視認罪的受害者,也是其中第5名承認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他4人中還包括來自台灣的李孟居。



 





「保護衛士」統計,李亨利是中國第93名被迫電視認罪的受害者,更是第5名承認犯下危害國安罪的人,台灣李孟居也在其中。(擷自safeguarddefenders.com)


 



「保護衛士」指出,在今年3月1日之前,中國刑法規定只有在受資助的個人或組織位在中國境內時,才能將類似行為視為「犯罪」;然而在中國修訂刑法之後,只要提供協助的對象被中國認定為「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無論行為發生地在全球哪個地方,均能被中國認定為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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