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宮史(下):明朝自宮太流行!皇帝震怒 切了反被流放邊疆

胡丹    2022年10月31日 07:00:00

(上篇請點這裡



 



天順四年(西元一四六〇年),鎮守湖廣、貴州太監阮讓閹割俘獲東苗童稚一千五百六十五人,已經奏報上去了,卻又病死三百二十九人(應該是創傷感染致死,其死亡率超過了五分之一),阮讓便買來同樣數目的童子,閹之以充數。這件慘事被人揭發後,英宗不過「降敕切責」而已,並未降罪。然而類似的事情之後就極少發生了,明宮裡的少數民族宦官的數量也越來越少了。



 



隨著傳統閹人來源的枯竭,對閹人的需求卻日益增長,除了宮廷及二十四衙門需要更多的人手,各地王府宗室及官員之家,也都紛紛收養閹人,供需矛盾顯得突出起來。



 



王府所用宦官,按照規定,應該由朝廷統一調撥,不許私自收用。可是各地宗室繁衍,需求量增大,朝廷撥用不及,便出現了私自收用的情況,朝廷稱之為「哄誘軍民子弟自宮」,經常下詔禁止,然而屢禁不止。



 



勛戚及高級官員家裡使用閹人,朝廷並無禁令。顧起元《客座贅語》卷十引國初禁約榜文:「官員之家火者,止許稱閽者。」閽者即為閹人的別稱。朝廷雖無明文之禁,但臣子使用閹人,稍微不慎,容易遭到「僭越」的指控,故敢於役使閹人火者的只是極少數人家,用也不張揚。而朝廷對臣下使用閹人,直到正統年間才予以規範,各依其品級準許使用一定的閹人。



 





 



總的來說,明代社會對閹人的需求呈上升趨勢,同時閹人來源面臨枯竭,這一對矛盾的產生,已決定了自宮的興起。事實上,早在永樂十九年(西元一四二一年)七月,大明王朝已「嚴自宮之禁」。這是明代國史裡第一次出現這樣的禁令(後世就很多了),此處有一個「嚴」字,說明它是重申以前的禁令,顯然,到永樂末期,民間自宮現象已經很嚴重了。



 



正因為上層社會存在需求,對於民間失業之徒來說不啻為一條出路。而且無論是入宮為宦官,還是入貴戚之家為奴,都能給自己以及家庭帶來切實的好處,故一些人開始在這方面動起心思,自宮的人越來越多。下面是仁、宣兩朝關於自宮的禁令及自宮的案例。



 



永樂二十二年九月,長沙有百姓自宮後上疏,求內府收用。此時距永樂十九年七月「嚴自宮之禁」不過三年,就有小民公然觸碰禁網。當通政司將此人的奏本呈進後,仁宗大怒,說:「遊惰不孝之人,忍自絕於父母,豈可使在左右?」此時永樂皇帝剛剛去世,正在居喪的仁宗便以不孝來治他,將此人發為卒,讓他去邊疆戍邊,順便降降火。



 



不是說仁宗很反感宦官嗎?這些一心想為宦官的人,自然在他那裡討不到好。一個叫徐翊的軍人,所屬衛分是興州左屯衛(治所在今河北三河)。他兒子在宮裡做宦官,徐翊以此為由,上疏懇乞免除他的軍籍。仁宗知道了他兒子是自宮入宮,生氣地在奏本上批道:「為父的當教子成才,為人子的當奉養其親。你有子不能教,致其自傷身體,背親恩,絕人道,敗壞風化,皆因為你,你還敢希圖免除軍籍嗎?」下旨將他兒子攆出宮,令其代父服軍役─太監也不許他做了!



 





 



仁宗見自宮者日眾,感觸頗多。洪熙元年(西元一四二五年)二月初一,他在武英門召見閣臣楊士奇,先問近日外間都有些什麼事。楊士奇答:「臣覺得告訐之風又死灰復燃了,動輒加人誹謗之罪,試圖禍及其身家,宜諭法司禁止。」仁宗便把他想說的話說出來:「不只此一件,比如自宮一事,朕最深惡痛絕了,尤須嚴禁。」楊士奇道:「此事當用璽書行之。」仁宗當即允許,讓他再想幾件事,與此一併通行(事見楊士奇《東里別集.聖諭錄卷中》)。



 



仁宗又召見刑部尚書金純,對他說:「自宮以求用者,惟圖一身富貴,而絕其祖宗、父母不顧。古人求忠臣於孝子,彼於父母尚且不顧,豈有誠心事君?」還表示,「朕已決意不用此等人。然其不孝之罪須懲治,今後有自宮者必不貸。若加人宮刑者,朕亦惡之,蓋宮刑下死刑一等耳,亦須嚴切禁。」



 



很快,一份要求「輕刑」的詔書,頒示於天下,其中道:「文武諸司自今不許恣肆暴酷,於法外用鞭背等刑,以傷人命,尤不許加人宮刑,絕人嗣續。有自宮者以不孝論。」詔書再次強調,宮刑(閹割)是法外之酷刑,必須嚴格禁止,而對自宮者,以「不孝」論處。看官,不孝在今日屬於道德風尚之事,在古代,搞不好就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哩!



 



然而,朝廷的意志似乎沒有得到認真地貫徹,不久,洪熙元年七月,就有軍民任本等數人自宮以求用。禮部尚書呂震奏聞後,剛剛即位的宣宗震怒道:「皇考(仁宗)在位時,曾有自宮者,以其毀傷父母遺體,最是不孝,皆發交趾戍邊。今其人尚敢爾!」下令將自宮者循例送往交趾,並再次申明禁約,若後再有犯者,皆照此處理。當時交趾局面岌岌可危,到交趾去當兵,幾乎就是去送死。



 





 



但即便如此,自宮仍屢禁不止,為此宣德二年(西元一四二七年)七月,命禮部再榜諭天下,重申自宮者戍邊之令。



 



宣德三年六月,出現了一件更奇之事。有個叫傅廣的金吾左衛指揮同知,竟然放著京衛從三品的武官不做,自己去了勢,表示「願效用內廷」。可稱天下奇聞了!然而宣宗的反應卻輕描淡寫,他只是說:「此前已有禁例。此人身為指揮,尚欲何求,而勇於自殘求進?若勇不畏死,能立功名,何患無高爵厚祿?」如果循例處置,傅廣當戍邊(只是交趾已失,當改別的邊遠衛所),可刑部鞫問後,居然準其還職,只是不許他再分管具體的工作(畢竟已經是閹人了)。



 



此後不久,又有山西鎮武衛指揮同知名馮鎮者,將其義子宮為火者。此人私用閹刑,按律當用徒刑。可是此人在獄中患病,宣宗對都察院道:「武人之愚,他們積累功勞很難而犯刑甚易。此人所為本不足恤,但祖宗仁厚之典不可以違。」居然同意馮鎮出獄就醫。大概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吧。



 



又不久,河南有六個人自宮,為周藩的胙城王收用。周王以為不妥,將他們全送到北京,請朝廷處置。照著宣宗原來的看法,這些不孝之人是絕不可收用的,應該全部戍邊,給邊鎮補充幾個不帶「槍」的士兵。可周王也太忠心了,別家王府都偷偷摸摸收買閹人,這位王爺卻能尊朝廷,這下可算撓到宣宗的癢癢肉了。宣宗一高興,竟然將這六個人全送給周王,賞給他用!



 



如此一來,三下五除二,皇帝自破其禁,自宮的禁令實際上已名存實亡了。



 



從以上記述可見,由於宦官來源匱乏,而宮廷需求量上升。許多人瞅準了做宦官的好處,拼了忍住刀割時那麼一痛,忍小痛而成大業。而朝廷一頭申明禁令,一頭又放任自流,使自宮之風浸盛,特別是愈到後世,愈演愈烈,嘉靖以後,遂為狂潮。這個我們後面再細講。



 



*本文摘自《明宮大太監的逆襲》,大旗出版。



 





 



【作者簡介】



 



胡丹



 



中國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三峽大學文學與傳媒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明史學會會員,主要研究明、清史及歷史文化傳播。長期活躍在中國史研究一線,同時致力於歷史文化的普及工作。所著「明宮揭祕」系列白話歷史作品,在天涯論壇的「煮酒論史」版發表後,立即以其紮實的史學功底、犀利幽默的筆法、豐富的想像力、厚重的歷史感和隨處綻發的新見吸引了大量讀者。作者亦被多家媒體譽為令人期待的新銳歷史作家。著有《大明後宮有戰事》、《明代宦官史料長編》、《朱家非比尋常的日常》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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