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都市市政府邀請我前去演講,希望我能談談老人虐待這個主題。
我主要是負責相驗與解剖的法醫,並非研究虐待的專家。再說,我原本就不太喜歡「虐待」這個詞彙。
話雖如此,身為法醫的知識不光只適用於遺體而已。比方說,看到別人手腕或身上的瘀血與傷口,便能推敲出此人曾遭受過何種對待才會形成這些傷勢,這項能力放諸遺體與活人皆通。從「自已選擇閉口不談」的定義來看,遺體與受虐者的處境十分雷同。
因此,希望我活用法醫學的知識與經驗,「檢視(疑似)虐待所造成的瘀青照片,判斷當事人是否遭受虐待」的委託也開始慢慢變多。得知這個消息的市政府課長遂來電委託。
※
電話的另一端其實道出地方都市所面臨的現實隱憂。
乍見之下似乎恬適純樸的地方都市,產業欲振乏力,閒置土地多到用不完。於是,近幾年廣建高齡者設施,也就是所謂的老人之家。這個都市的高齡者機構數量相當多,這次的委託是針對機構經營人與從業人員所安排的演講。
課長提出委託時問我:「演講大概會是怎樣的內容?」
我回答:「就我所見的案例來說,高齡者與兒童不同,溝通起來更有難度,有時似乎會因為這樣演變成虐待……」
老人與兒童不一樣,往往辯答無礙,其中有些人年紀愈大性格會變得愈具攻擊性。這跟是否罹患失智症無關。據悉有愈來愈多的入住者,就算只是吃一頓飯,也會亂找碴對照護員發牢騷。
經驗老到的職員懂得妥善應對,可是剛入行的新手當中,有些人會把這些話放在心上而意氣用事,服務態度變得惡劣,且最終演變成虐待。
另一方面,也有遭受虐待卻不吭聲的高齡者。這樣的情況不僅止於照護機構。有些老人被自己的兒子、女兒或親人等照護者虐待,卻堅稱身上的瘀血傷痕是「自己跌倒造成的」。只要自己不說破就能粉飾太平,而且他們會認為「兒子對我施暴,說到底是自己當初的教育方法不對才會這樣」,因此選擇忍氣吞聲。
「……所以,我打算跟聽眾宣導平時與入住者保持溝通的重要性。」
「不錯喔!那我會傳幾張疑似遭到虐待的圖片,可以請您在演講會之前先過目嗎?」
接著,他傳了將近20例的圖片過來。
然而,這些圖片當中,有些瘀血很明顯是他人所為,而非由傷者本人所造成。比方說手臂內側的瘀青,怎麼想都不太可能是自己弄傷的。究竟是什麼動作會導致當事人手臂內側遭到強力撞擊,並引發瘀青呢?狀況明顯不自然。
此外,也有呈現細條狀分布的瘀青圖片。這在鑑定時往往容易被忽略,其實這是被手指用力抓攫後所形成的痕跡。被人用力抓住手臂時,通常會留下紅色指痕;然而,高齡者的皮膚很薄,被用力抓住時,該處的血液會被擠出,往兩旁移動,所以原本的指痕會變白,而在指痕之間的空隙則會形成寬約數公厘的紅色條痕。
每當發現這種斑痕時,我就會看看另一側,因為應該會留下大拇指痕。只要知道4根手指與大拇指的位置,就能找出施暴者是從哪個方向、用了多大的力道去抓受害者的。
就算本人再如何堅稱「是自己弄的」,若是在自己無法強力抓攫的角度造成瘀青的話,只能合理判斷是他人所為。透過這些觀察,便能看穿虐待事實。
我為演講準備了各種虐待案例的PowerPoint解說,並在事前發給市府課長。
※
當天,我提早抵達會場進行準備時,課長也來了。
「醫師,我看過PowerPoint 的資料了。……其實,發生了一點問題……」
「怎麼了嗎?」
「今天的演講會座無虛席。比當初所預期的人數還要多,大概會有300人參加,有些人還得站著聽。」
「這樣不是很好嗎?有什麼問題呢?」
只見他突然放低音量對我說道:「……施虐者就藏在聽眾當中。」
原來,我所收到的「虐待照片」是在市內的照護機構拍攝的,研判施虐者應該也在今天的聽眾當中。
「若針對虐待照片詳加解說,搞不好會讓施虐者學到『不會穿幫的虐待手法』。所以今天想請您跟大家談談『無論任何傷口或瘀青,專家都能輕易看穿原因』就好。」
我立刻意會過來,跟他說:「那我知道了。」緊急刪掉幾則事先整理好的資料,趕在開場前完成準備。
根據課長所言,照護現場的虐待情況,比一般所知的還要嚴重。市政府經常收到有關機構的虐待通報或內部告發,據說件數甚至多到可以做出「這家機構為嚴加觀察度A」的等級劃分。也因此,該市政府才會想到請我從大阪過去演講,希望我的演說能夠發揮遏止效果。
演講會後,課長大概每個月會寄一次圖片檔給我,請我協助鑑定照片中的傷勢是否為虐待所造成的。
「您覺得這個瘀青是嗎?」
「這不是虐待引起的,是撞擊痕。應該是強烈撞上汽車儀表板之類的物體所造成的吧?請讓年長者坐在後座,而且一定要幫忙繫緊安全帶,否則很危險。」過了約1年以後,漸漸地不再接到這類的諮詢,我想一定是因為課長與市府員工學會了如何看穿虐待手法的緣故吧。我在演講後所做的簡易指導,說不定也有奏效。
畢竟我不是警察,逮捕施虐者或罪犯不是我的職責所在。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推得一乾二淨,跟他們說:「那是警察的工作,請跟警察反應。」如果能讓事件或申訴案件減少的話,我很願意出力。
因此,只要是我能力範圍所及的事,我都願意接受,能進行指導的部分絕對傾囊相授。再說根本也沒有任何藏私的理由。而且我也確實感受到,愈是與照護現場息息相關的人士以及從業人員,會愈積極真摯地聆聽我的講解。
*本文摘自《解剖台上的真相:相驗超過2萬具遺體的日本法醫鑑識檔案》,台灣東販 出版。
巽信二
1954年出生於大阪府。
近畿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主任教授。
醫學博士(法醫.監察醫)。
1980年於近畿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畢業後,
續留母校擔任講師、副教授,2007年起轉任現職。
自1985年起擔任大阪府監察醫事務所監察醫,
亦身兼大阪府大阪市受虐兒鑑定醫師。
2010年獲頒法務大臣獎、大阪高等檢察廳檢察長獎。
主要協助大阪府警偵查辦案,為許多案件找出破案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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