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瑞克(Dani Rodrik)
●國際經濟學會主席
●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國際政治經濟學教授
一場關於潔淨科技的貿易戰正在醞釀之中。美國和歐盟擔心中國的補貼政策會威脅自身的綠色產業,都警告將採取限制進口措施。而中國則就美國《通膨削減法》中針對中國產品的歧視性條款,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申訴,該法是美國總統拜登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氣候立法。
美國財政部長葉倫近期訪問中國期間,警告中國政府「大規模支持」太陽能、電動汽車和電池等行業,華府對此不會坐視,她同時提醒,美國鋼鐵業曾因中國的補貼而一蹶不振,並明確表示拜登政府一定不會讓綠色產業重蹈覆轍。
中國的綠色產業以驚人的速度擴大規模。目前中國生產全球近80%的太陽能板、60%的風力渦輪機以及60%的電動汽車和電池。光是2023年,中國的太陽能發電裝機新增容量就超過美國的總裝機容量。這些投資受到國家、省、市各級政府的政策推動,使中國企業能夠沿著學習曲線快速推進,並在各自市場中佔有領先地位。
但是太陽能電池、電動汽車和電池,與鋼鐵和汽車等傳統工業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綠色科技在對抗氣候變遷方面至關重要,也使其成為一個全球公共產品。在不影響經濟成長和減貧工作的情況下,實現地球脫碳的唯一途徑就是儘快轉向可再生能源和綠色科技。
像中國補貼綠色產業的理由無可挑剔。除了一般常說的,新科技提供專業知識和其他正面外部效應之外,我們還必須考慮到氣候變遷帶來無法估量的成本,以及加速綠色轉型所帶來的巨大預期收益。此外,由於知識會產生跨越國界的溢出效應,中國的補貼不僅能嘉惠各地的消費者,也將使全球供應鏈上的其他企業受益。
另一個有力的論據來自次優推理。如果世界是由一個社會規劃者所組織起來的,那麼就可以實施一個全球性的碳稅,當然這種狀況並不存在。雖然許多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碳定價方案,但全球排放量中只有極小一部分的價格接近於碳的真實社會成本。
在這種情況下,綠色產業政策具有雙重效益,既能刺激必要的技術學習,又能取代碳定價。那些拋出「產能過剩」、「補貼戰」和「中國貿易衝擊2.0」等恐慌性詞彙的西方評論家,其實是把事情弄反了。可再生能源和綠色產品供過於求,正是氣候醫生下的藥方。
迄今應對氣候變遷一些最重要勝利,必須歸功於中國的綠色產業政策。隨著中國製造商擴大產能並從規模中獲益,再生能源的成本大幅降低,太陽能價格在10年間下降80%,海上風力發電價格下73%,陸上風力發電價格下降57%,電動車電池價格下降80%。這些成果讓氣候界人士漸趨樂觀,覺得我們或許能夠將全球暖化控制在合理範圍內。事實證明政府鼓勵、私人投資和學習曲線的確是一個非常強大的組合。
推出《通膨削減法》也讓美國擁有自己版本的中國綠色產業政策。該法提供數千億美元補貼,促進企業向可再生能源和綠色產業轉型。雖然有些稅賦優惠政策確實有利於國內生產商(或只有在嚴格的採購要求下才能獲得),但我們必須從確保立法通過所需的政治妥協來看待這些瑕疵。對於一個被許多分析師視為「徹底改變」氣候政策的法律來說,這些瑕疵可能只是微小的代價而已。
當然,各國除了氣候問題之外,還有其他利益訴求。它們擔憂其他國家的綠色工業政策會影響本國的就業和創新能力,如果它們認為這些成本超過了氣候和消費者利益,當然可以按貿易規則對進口商品課徵反補貼關稅,它們如果沒這麼做,對世界整體而言會更好,但沒有人可以或應該阻止它們。
事實上,在1990年代全球化和貿易規則緊縮進入白熱化階段之前,各國與出口商談判達成非正式安排,以減緩進口激增並在一定程度上安撫出口商的做法並不罕見——比如1970年代針對成衣貿易的《多種纖維協定》、1980年代的汽車和鋼鐵業自願出口限制。雖然經濟學家譴責這些措施是保護主義,但其實對世界經濟幾乎沒有造成傷害,基本上還起到了安全閥的作用:藉由釋放壓力以維持貿易和平。
政府不應把綠色產業政策斥之為違反準則或危害國際規則。道德、環境和經濟方面的論據,都有利於那些為其綠色產業提供補貼的國家,而不是那些想對他國產品課稅的國家。
(本篇翻譯由PS官方提供,責任編輯:楊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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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Don't Fret About Green Subsidies》,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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