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喜
● 南韓首爾成均館大學兒童心理學和教育學教授
●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
香港正處於關鍵時刻。
它曾經是亞洲最自由、最開放的城市之一,現在卻面臨著中國新頒佈的港版國安法的威脅,這將限制民眾的自由,並形成恐懼的氛圍。
這項法律公然違反了(已在聯合國註冊的)《中英聯合聲明》,並將為更廣泛地侵犯人權。
聯合國不能讓這種情況繼續下去。
23年前,英國將香港歸還給中國,中國承諾香港將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享有至少50年的「高度自治」,在頭10年左右的時間裡,中國基本上實現了此承諾。
但很快開始減弱。
2014年,香港抗議港府未能履行《基本法》中香港特首由普選產生的保證,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部分販賣批評中國統治者相關書籍的書商竟遭綁架前往中國,民主黨議員(或候選人)受到騷擾,並遭取消選舉資格。
外國記者、高調的民權活動人士被逐出香港或拒絕入境,為英國政府工作的香港公民鄭文傑(Simon Cheng)前往中國後無故遭拘留15天,受到酷刑直到承認拉客賣淫。
當香港市民反擊時,也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2014年的「雨傘運動」得名於抗議者利用雨傘權充抵擋催淚瓦斯的盾牌,2019年,香港爆發更大規模的抗議活動時,港人遭遇了安全部隊更極端的暴力。
儘管示威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和平的,尤其是在開始階段,員警部署了各種武器(包括警棍,在少數情況下還有實彈),但並未受到懲罰。
1月,2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表了一份報告,指控港警不當使用化學藥劑,包括催淚瓦斯、胡椒噴霧、胡椒彈、高壓水槍散發刺激性化學成分等危險物質。
此外,2月,4名聯合國人權專家去函中國,詳列抗議期間騷擾、恐嚇和拘留醫護人員的證據。
根據這份報告,大量工人被逮捕,並銬上手銬,就算提供身份證明,他們還是被控參與暴亂被捕,拘留了24小時,無法獲得法律顧問的幫助,被保釋後等待審判至今。
報告還強調了醫療運輸、醫療設施和機密資訊的濫用。
香港特區政府沒有讓步。
4月,他們逮捕了香港15名最受尊敬的民主派人士,包括82歲的創始人李柱銘(Martin Lee)大律師,5月底,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2878票對1票,通過了港版國安法。
儘管新法律的細節尚未公佈,但已知的是,它包含了禁止顛覆、分裂國家或勾結外國政治勢力等條款,這些模糊定義的犯罪行為,為打擊異議提供了法律掩護。
例如,向外國議員、人權組織或記者作簡報的香港公民,即可能被視為犯罪,此法還將允許中國在香港設立國安總署。
香港大律師公會、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人權委員會警告說,國安法將嚴重損害基本權利,包括言論、集會、結社、宗教或信仰自由。
近900名國際領導人(從前總理到知名法律、人權專家)在一份聯合聲明中指出,這項法律是對香港自治、法治和基本自由的全面攻擊,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中英聯合聲明》的主要組織者、同時也是末任香港總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表示,自由民主的捍衛者絕不能袖手旁觀。
但香港該怎麼辦呢?
一種可能是聯合國在香港設立特使或特別報告員(或兩者兼有之),兩者都不太可能在一夜間改變現狀,但可為香港人提供部分支持或保護。
作為聯合國的前任特別報告員,我知道這兩種模式各有利弊。
人權理事會(the Human Rights Council)透過決議任命特別報告員,專門揭露侵犯人權的行為,並透過透明機制幫助實現問責制,特使在人權問題上通常不會直言不諱,但盡可能推動政治、外交解決方案。
儘管中國勢必予以抵制(況且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但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可以主動任命特使。
設立特使的想法得到了包括彭定康在內的廣泛的支持。
澳洲、加拿大、紐西蘭和英國的外交委員會主席都寫信呼籲古特雷斯回應此一呼籲,他不但應該聽進去,而且動作要快。
中國政府與香港公民間的衝突將繼續升級,這就是國際行動變得緊迫的原因。
天安門事件發生31年後,香港正面臨著「天安門2.0」的真正威脅,聯合國不應等到清理街道上血跡後,才開始有所行動。
(原標題為《Will Hong Kong Be Tiananmen 2.0?》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