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論壇》歐盟視角:中歐投資協定無法創造更自由更市場化的中國

羅德瑞克(Dani Rodrik)    2021年01月18日 07:00:00





 




羅德瑞克



 



●哈佛大學國際政治經濟學教授




 



 



就在2020年行將結束之際,歐盟和中國兩大經濟巨頭宣佈敲定了《中歐全面投資協定》。正如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告中誇耀的那樣,這「將是中國有史以來與協力廠商簽訂的最具雄心協定」。



 



《中歐全面投資協定》為歐洲企業拓寬了進入中國市場的管道,取消(或放寬)了中國政府對某些行業的合資企業和技術轉讓的要求,並承諾給予國有企業同等待遇以及更高的監管透明度。此外中國政府還會在環境可持續性和勞工權利方面承擔了一些義務,特別是同意為《強迫勞動公約》的批准做出「持續不斷的努力」。



 



從紙面上看,這不僅是歐洲工業的勝利,也是人權的勝利。但是《中歐全面投資協定》所受到的回應並不都是正面的。比如美國的反應就在失望到徹底的敵意之間遊移。對強硬派(包括即將離任的特朗普政府官員)來說,歐洲的決定等同屈服於中國的經濟實力,並將一個重大外交勝利拱手送給了中國。



 



而許多溫和派人士——包括候任總統拜登指派的國家安全顧問——也感到灰心喪氣。即將上臺的拜登政府更寄望於通過搶先與歐洲達成經濟協定的方式構建出一條對抗中國的統一戰線。



 



對其他一些人來說,歐盟對中國人權承諾的輕信讓他們感到不安。比利時前首相、歐洲議會議員韋爾霍夫斯塔特(Guy Verhofstadt)就發推文指出「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任何簽字都一文不值。」



 



歐中協議凸顯了疫情後世界秩序的一個根本性問題。如何拿捏那些體制和政治安排截然不同的巨頭之間的戰略和經濟關係?特別是民主國家在與中國進行貿易和投資的同時能否保持自身價值觀?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承認兩個事實:首先,中國經濟與西方經濟的重大脫鉤不可能不引發經濟災難;第二,西方國家——無論是單獨還是集體——都無法改變中國的國家主導型經濟模式或壓迫性的人權和勞工權益體制。



 



貿易和投資協定無法將中國轉變為西方式市場經濟,也無法將其轉變為民主國家。因此我們只能寄望于尋求建立一個既承認經濟和政治環境的多樣性,又不至於嚴重損害國際貿易和投資收益的新全球制度。



 



但這並不意味著西方國家在經濟領域與中國接觸時應當把人權或政治考慮置諸腦後,而是意味著美歐應該追求更有限、更可實現而最終也更可捍衛的目標。



 



其中有兩個目標是至關重要重要的:第一,貿易和投資規則應確保西方企業和消費者不會直接成為中國侵犯人權的同謀;第二,這些規則應保護民主國家不受中國各類做法的影響,因為這些做法可能會破壞其在國內勞工、環境、技術和國家安全方面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應該是維持和保衛西方國家自身的價值,而不是輸出這些價值。



 



因此《中歐全面投資協定》的重要問題不是歐盟能否改變中國的經濟體制或者改善其人權和勞工制度。即使以穆斯林為主的維吾爾少數民族的待遇能得到改善,中國對異見人士和言論自由的打壓也將持續。即使中國能批准《強迫勞動公約》並執行其規定——這一點能否實現還說不定——中國領導人也不打算承認獨立工會。與之相關的問題則是歐盟是否已經放棄去推動那些限制勾結侵犯人權和勞工的政策或保障歐洲國家安全和勞工標準。



 



歐盟委員會聲稱《中歐全面投資協定》允許歐盟保持其「政策空間」,特別是在能源、基礎設施、農業和公共服務等“敏感”部門。在其餘領域歐盟對中國投資其實已經相當開放。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國政府認為自身能從協定中得到些什麼。



 



答案似乎是中國在針對歐洲未來的限制措施購買保險。協定中包含一項讓雙方可以互相提起違規申訴的仲裁流程。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問題,則將爭端提交給擁有具體合規程序的仲裁小組。雖然歐盟委員會認為這是一個防止中國違背承諾的機制,但它也可以被中國政府用來挑戰針對中國企業的特定準入壁壘。



 



爭端解決框架對於任何可行的全球秩序都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一個歐洲國家想禁止一家虐待工人或位處新疆的中國企業進入呢?比如法國就已經要求法國的大企業在海外經營中遵守國際人權和環境規範了。



 



如果歐洲國家採取更強硬措施去阻止有勞工或環境問題的中國企業在歐盟經營呢?仲裁機制是否會認為這些法規與《中歐投資協定》相符?同樣,對於那些基於「國家安全」考慮的市場准入例外案例,專家組又會給予多大的尊重?



 



這些問題的答案尚不明確,這在很大程度上將取決於《中歐投資協定》的最終文本,以及仲裁小組能在多大程度上將市場准入置於國家自稱的「公共目的」之上。



 



無論如何,無論是美國希望建立反中統一戰線的願望,還是《中歐投資協定》註定無法創造一個更自由、更市場化中國的現實,都不是反對該協定和其他類似貿易和投資協議的有效理由。我們不應該以是否能讓歐洲輸出其體制和價值觀來評判《中歐投資協定》,而是看它是否讓歐洲維持自身的純潔性。



 



(本篇由PS官方提供翻譯,責任編輯:張育軒)



 





 



© Project Syndicate





 



(原標題為Europe’s China Gambit》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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