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意外曝光】林志玲提告陸綜《極限挑戰》 成功要回1700萬

上報流行    2021年11月25日 16:15:00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2019年與「放浪兄弟」成員AKIRA結婚後,生活重心多投注在家庭,偶爾會在社群平台分享近況。近日中國商業APP「天眼查」揭露她4年前提告追討參加知名中國綜藝節目《極限挑戰》的兩期通告費,中國法院最近判林志玲方勝訴,她成功要回400萬人民幣(約1700萬台幣),也讓身價意外曝光。



 



根據中國商業APP報導,林志玲在2017年參加《極限挑戰》第三季兩期的錄製,但收工後遲遲未收到通告費,所以透過工作室「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向元純文化傳播公司提告,經過4年的纏鬥,過程中林志玲工作室還在2018年與2020年寄送履約通知書給對方,但一直沒下文,甚至在進行官司時,對方還一口咬定沒有收到履約通知書,但中國法院根據投遞簽收結果及相關證據,最後判林志玲方勝訴,最終林志玲成功要回400萬人民幣(約1700萬台幣)。



 





 





中國商業APP「天眼查」揭露林志玲打贏官司一事。(取自天眼查)


 



消息一出,中國網友熱議紛紛,「錄製兩期就有400萬,也太牛了吧!」、「恭喜志玲姐姐,成功要回酬勞。」、「沒想到《極限挑戰》這種等級的節目也會欠薪,太不可取了。」、「哪有人過了4年都沒給酬勞,女神辛苦了。」、「明星成功要回通告費案例不多,不虧是林志玲。」



 





 



《極限挑戰》並非首次引發爭議,韓國MBC《無限挑戰》2005年開始播出,成功吸引全世界粉絲,中國央視2015年3月與MBC簽下輸出韓版《無限挑戰》合約,而後做了中國版《了不起的挑戰》。沒想到未買到版權的東方衛視卻在2015年6月推出《極限挑戰》,遊戲環節與韓版極其相似,因此引發爭議。MBC為此聲明,「中國東方衛視開始播出的綜藝《極限挑戰》與我台播放的《無限挑戰》類似,疑似抄襲我台節目,這並不是中國版的《無限挑戰》,只是山寨版本。」東方衛視相關人員則淡回:「不管是節目還是影視作品,不怕產品的創意雷同,這是很常見的現象。」



 





MBC曾將旗下《無限挑戰》與東方衛視《極限挑戰》作對比,連中國網友都看不下去,還幫忙翻譯給更多人知道。(取自微博)


 



東方衛視《極限挑戰》是大型勵志綜藝節目,每集明星成員需通過不同考驗來闖關,過程中會收到不同指令及提示,至今已錄製7季及2季特別篇,孫紅雷、黃磊、黃渤、王迅、羅志祥、張藝興、迪麗熱巴、雷佳音、岳雲鵬、鄧倫都曾是固定成員。



 





林志玲近年專心投入在家庭生活。(取自林志玲臉書)


 



另外,成功討回通告費一舉並非林志玲首度「硬起來」,她2010年被台北市國稅局要求補稅,不服氣的她決定力爭到底!她認為廣告代言等收入,須自行負擔相關成本,其本質與演藝人員性質相同,稅務應同屬「執行業務所得」,但稅務機關卻認定為「薪資所得」,讓她背負逃漏稅惡名,所以提起行政訴訟抗稅,並曾親自出庭,雖然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敗訴,但也因此催生「名模條款」,嘉惠不少同行。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Threads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Threads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